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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博客中国 2007-05-28 12:34:56 发表于:博客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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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健康快乐每一天》

家庭和谐才幸福(二十四)

念好家庭和谐经(之十)

处理家庭矛厉讲枝巧 :不是冤家不聚头

融洽、亲昵、和睦的夫妻关系是人生幸福不可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这种令人心怡神往的关系构成、维持和巩固离不开夫妻语言的艺术。但对这门艺术,有人在意过,也有人根本不在意。而正是这些不在意的人最终堵塞了夫妻间正常的语言交流,甚至有的因此而阄割了幸福的爱情。

要使婚姻持久地维持下去,必须对夫妻关系不断调适。所谓对夫妻关系调适,亦称婚姻调适,始于婚姻缔结之日,贯穿于整个婚姻存续期间,是家庭核心成员的一种独特的行为,是夫妻双万互相适应和协调,以求得生理、心理、社会各方面需要之满足的全过程,它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一是经济上抚养资助。夫妻之间经济要公开,民主理财,计划管理,协商解决纠纷;一方不应因对方无收入或收入少,家庭条件差而贬低、侮辱、遗弃对方;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时,需要抚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绝对化抚养费的权利;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二是生活上的关的照料。家务劳动夫妻双方应共同承担,合理分工,默契协作,发挥各自的独特作用,对生活琐事互谅互让,对病中的配偶体贴关怀,精的照顾。不以对方病重或有生理缺陷为由离异,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在相互配合,爱抚的原则下调节性生活,达到双方和谐满意;禁止虐待配偶。

三是感情上沟通共鸣。夫妻相处,思想要及时交流,情感自然表露,爱情专一纯真;互相尊重互相理解,在对方受挫折,有过失或困难时应于以慰籍,帮助其共度难关;双方在个性相容互补的基础上得到充分发展,尽量避免无益的非原则性争执,善于建设性地解决冲突,理顺夫妻关系,保持双方的心理健康和幽默、乐观、和谐的家庭气氛,不断地深化夫妻爱情。

夫妻间作原则性的矛盾冲突主要表现在日常生活中,但任何事物都处在运动变化当中,小的非原则性的矛盾如不及时解决,就会不断发展,冲突也会越发越大,因此及时进行夫妻关系调正是避免冲突升级、矛盾激化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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