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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去年3月召开的全国人代会期间,周晓光等100位代表提出了制定户籍法的三件议案。议案提出,1958年制定的户籍管理制度,已不适应当前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使户籍制度改革有法可依,需要制定户籍法。当时公安部答复认为,抓紧出台一部户籍法确已迫在眉睫,并且“正加紧户籍法立法调研力促早日出台”。
关于现行户籍制度的弊端已无需赘述,指责的文章可谓汗牛充栋,网上搜索一下“户籍”二次,有一千三百万条之多,一言以蔽之,正如专家学者所指出的,“户籍不平等是最大的社会不平等”、“户籍歧视是当前最大的教育不公”,“户籍鸿沟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的严重障碍”等说法足以概述当前户籍制度的不得人心之程度与状况。现行的户籍制度可谓“千夫所指”,虽然局部有的省份有所松动,但从全局来看,改革步履依然艰难,“坚冰”还未融化。有专家学者撰文指出,改革或者取消户籍制度的时机已经成熟,经济实力也不成问题,政治上也没有不安定因素。可是,为什么被称为“计划经计时代最后一块堡垒”的户籍制度依然坚挺?人们借用北岛的诗发问:“好望角已经发现了,为什么死海里依然千帆相竞?”为什么一个负责任的已步入国际舞台的大国,在户籍问题上偏要与全世界仅有的几个小国家为伍?其中的梗阻不外是陈旧的观念和传统的惯性在起着桎梏作用。
有一个比喻用来解释当前的迷局可能还是比较恰当的,说的是城外的人想进城里,可把持城门钥匙的人住在城里,开不开门是由城里的人决定,城里的人为维护既得利益(即便想法错误),一般不会轻易开门的。而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制定政策的也就是“城里的人”,他们维护谁的利益可想而知。除非有一天制定政策的是“城外”的人,上述情况可能会改观,但悖论是,进不了城里,也不会让你制定关于是否开城门的政策,但一旦进了城里,想法也就和城里人是一样,又怕外面的人进来了。那么,照此看来,改革户籍制度岂不无望?当然,上述这种想法虽不无道理但过于悲观。时代不同了,城市已没有了边界,人们的合法权利与平等意识已不受城墙的阻隔。城市化进程也是现代进程的必由之路,城市化的一个显著标志就是必须消灭城乡二元结构的制度性鸿沟。因此,改革乃至废除现行户籍制度仍然值得我们予以现实的期许。同时也说明,户籍制度的改革也需要改革者的大胸怀和大智慧,需要英明的决策。
我们期望着惠及民生的《户籍法》早日出台,不为别的,单为那些数千万计的在城市长大的新一代农民工子女,为他们不再流着泪离开他们熟悉的城市、亲人和朋友,回到不熟悉的“老家”上高中、考大学(实际上往往考不好),为他们不再在城市的边缘流浪、妒忌乃至仇恨,为了祖国的花朵健康成长。仅仅这些,户籍制度改革的脚步就没有理由停滞,户籍改革越早越有功,越彻底越占主动。一个革命性的《户籍法》的出台既是民生的迫切期盼,也是振兴中华之路上划时代的大好事件。公安部这一次的表态,让我们又一次看到希望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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