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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丰警察抓记者事件真的处理完了吗
文/王小韦
不得不佩服有关方面的行政效率,在社会公众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西丰警察进京抓记者”事件就自行宣布处理完毕了。这样的处理方式背后的潜台词显然是媒体不要再追究下去了,事情结束了,跟前段时间某陕西政协委员回应华南虎的事情如出一辙。辽宁省省长陈政高既然欢迎舆论监督,笔者就“很傻很天真”的监督监督,西丰警察抓记者事件真的处理完了吗?
首先,有关方面一句笼统的“西丰事件”我们处理完了,不是在真正回应民众期待而是敷衍塞责。“西丰事件”到底如何处理的?对相关违法违纪人员又是怎么处理的?有关部门应该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处理结果,而不是掖着,藏着,护着。不要笼统的说处理了,要说到根据那条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的,处理结果是什么,下达正式的处理结果政府文件。一位不愿具名的辽宁团人大代表说“西丰警察进京抓记者案”显然有悖于依法行政,辽宁省省长陈政高说此案给辽宁各级政府的教训是“要依法办事”,那么处理西丰警察进京抓记者案不召开新闻发布会,不透明公开处理,不给当事者申诉权,这是不是也有悖依法行政,用一种违法行政去纠正另一种违法行政是不是更大的政府违法行政?
其次,朱文娜记者报道的赵俊萍拆迁未获补偿案和举报张志国案,有关部门并没有进行处理,而只是进行了调查。诚然,此事与“西丰警察进京抓记者”事件不是同一事件,但是却是由此引发,一个县委书记可以强拆赵俊萍在西丰县的沈丰加油站,正常吗?直接派西丰警方赴京抓回举报的赵俊萍,正常吗?把举报县委书记的赵俊萍判处诽谤罪,正常吗? 这一桩桩的违反宪法和法律的事件由一个政府官员干出来,已经严重影响了政府信誉和法治尊严,不能仅仅进行内部处分和检讨就算处理完毕,必须进入司法程序。
再次,张志国已没有资格继续代表人民,应取消其辽宁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资格。人民代表是由人民选举产生的,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人民代表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协助实施宪法和法律的责任。张志国不仅不遵守宪法和法律,而是在肆意践踏法律,侵犯公民权利和媒体监督权。张志国显然已经没有继续代表人民的资格,理应通过有关程序取消其人大代表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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