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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发展路径探索系列之二十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理论形态到行动纲领
——读《凝聚在伟大旗帜下》,致任仲平同志
尊敬的任仲平同志:
昨天看到新闻联播预告,今天特地找到您的大作《凝聚在伟大旗帜下——论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来拜读。文章写得很优美很感人,的确是一篇总结性、概括性、包容性、目的性很强的研究报告,任老不愧是我党高级理论权威。读后很受启发,也激发了我进一步的思考。
我完全同意这样一种认识,即作为一个大国,必须要有凝聚力的核心价值观,尤其是现阶段的中国,必须处理好胡总书记提出的“党的领导,以法治国,人民当家作主”(胡锦涛)三者有机统一的关系。因为,从精神重建与社会重建的意义上说,这关系到我们是否能完成中国国家和社会转型历史任务,是否能建立起真正具有中国特色的稳定的与现代文明相一致的三元社会结构(国家权威、宪政制序、人民主权三者一个都不能少),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我想,任老说的依然是一个如何达成全党和全国人民对于新一轮改革开放的共识问题。而这个共识,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旗帜、道路、理论体系。
我认为,从组织纪律上讲要在口径上达成这样的共识目前还不是问题。但如果要使全党和全国人民在思想上、行为上达成这样的共识,恐怕如今很难再用这样一种口号式的要求来实现。因为,理论形态上的共识是不可能诉诸纪律来强制实现的,那只会给阳奉阴违的机会主义留下利益空间。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精神原则的理论形态与行动纲领,从思想到行为、从历史到现实、从个体探索的普遍真理到社会群体的各自权益之间,不仅存在着很大差异,而且有着一系列转换、展开过程。
在蒙昧时代,由于实力不对称,信息不对称,人们可以忽略这种差异和过程,所以,历史上有那么多“政教合一”或“教政合一”的国家组织形式。顺便说一个常识,理论上的“主义”与宗教的“教”,在英语中其后缀都是ism,中国以前没有主义这个词,但儒家、墨家的“家”与道教、佛教(不管是汉传佛教还是藏传佛教)的“教”,应当还是同义的即ism。但是,在文明时代(从15世纪人文主义者的觉醒到19世纪劳动阶级的觉醒是其思想标志),人们发现,如果这种差异和过程再被忽略,就直接违背了人性、人道、人文的基本原则和普世价值,于是,“政教分离”或“教政分离”成为近代以来共和制国家的主流组织形式。不说发达国家和西方,就说我们中国,从推翻帝制、打倒“孔家店”,到废除具有强烈身份等级界线和身份分歧视的宗法(封建)族长制、农奴制,走的都是这一条路线。
理论只能诉诸自身形态的彻底性。马克思说过:理论要说服人,就必须彻底;而理论只要彻底,就一定能说服人。何谓“彻底”,一是对理论对象的“实事求是”;二是建立在实事求是基础上的理论要求自身逻辑上的“一以贯之”;三是建构理论的方法“简单明了”。即:事实基础的充分性,逻辑结构的谐美性,表达形式的简单性三大特征。作为一国家和民族的核心价值体系,不可能不具备这三大理论特征。但是,即使一种理论具备了这三大特征,仍然与植根于现实和时代的实践纲领,尤其是作为国家治理理念的战略纲领有很大差异。
当我们论及“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时,不可能回避和忽略理论形态与行动纲领的差异问题。如果忽略或者回避,只要我们不自欺欺人,必然会发现事实上这样一种两头不着边际的局面:即理论上达不到彻底性,同时,实践上也不可能形成共识。所以,这样来“武装”、“教育”虽然愿望是美好的,但效果只能是缘木求鱼甚至事与愿违。这里的问题有四:
第一,是不是仍然坚持把党的意识形态看成是全民意识形态,以及如何在理论表达上实现其逻辑结构上的自洽性?
第二,是不是仍然坚持把党的历代主要负责人对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和党的意识形态的理解、概括和具体表达形式看作全民、全社会意识形态的唯一价值来源,以及如何在实践上达到其高度一致的实事性?
第三,从理论形态到战略纲领,从简洁性上看,按照惯例,党的工作重心即战略纲领一定是呈现出阶段性特征,比如以反帝反封建为中心、以夺取政权为中心、以阶级斗争为纲(心中)、以路线斗争为纲(中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等等,那么,如今是不是仍然坚持把党的工作重心,等同于政府的工作重心,进而把政府的工作重心,等同于全社会、全民的工作重心,以及如何保障其历史连贯性和尊重现实世界的差异性、丰富性?
比如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阶段,是否一切政府性组织、享有行政级别的准政府性组织、一切社会组织的工作重心都是抓经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换句话说一切行业都要变成产业?是否全民都要经商?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如何协调、处理中央现在提出的“转变政府职能”(从全能管理型政府,到公共服务型政府)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关系?又如何确保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机制体制的改革,不会遇到与不能不说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所激发出来的部门利益、基层政府组织利益发生现实冲突?如果发生冲突,又如何确保中央决策的贯彻执行,新一轮改革开放的动力和依靠力量是什么?
由于上述三个问题得不到合适的解释,所以,读完全篇,我还是不太清楚作为旗帜、道路、理论体系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其核心概念和逻辑结构是什么。作为生活在现实中的人,我也理解不了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科学发展观”这些具有战略纲领意义的国家治理理念,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组成部分放在一起而不发生任何抵牾。理论体系与实践诉求之间难道可以是不连贯的吗?
其实,马克思创造的科学社会主义原理很简明,就是两条:一条是在实践中批判性地寻求真理,即我们耳熟能详的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一条是普遍正义和幸福,社会主义就是普遍幸福主义。马克思不是神,他并没有创造国家治理方面的普遍战略纲领,因为,这不是他要做的工作,国家治理的战略纲领不可能脱离国家治理的实践去创造(不是象许多人说的“来不及创造”而由谁谁来填补空白),这本来也是常识。但“实事求是与时俱”、“普遍正义和幸福”这两条,不管你用在哪个国家,不管你的国情有多么特殊,如果违背了这两条基本原理,不管是苏联化、中国化、俄国化、朝鲜化、阿拉伯化,叫什么主义都可以,但唯独不能叫马克思主义,不能叫科学社会主义,更称不上理论体系。
可能我理论水平不够,理解力有限,所以,在我的理解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普遍正义与幸福(社会主义)和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科学)两大原则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对当代中国有两大意义:一是马克思主义的批判精神,这种批判精神是基于他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向往,宣告了现实中一切与特权、专制、垄断、寡头相联系的丑恶现象的非法性;二是马克思主义的和解哲学,这种和解哲学是基于人们对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极大耗费以致可能造成世界性生态危机的反思,预示了生态文明取代工商文明的合理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
勿庸讳言,马克思主义的批判精神与和解哲学、科学社会主义的两大原则,是我们中国文化基因中所没有的,至少不具备思想理论形态特征。近代以来,中国要适应现代世界潮流,从洋务运动,到维新变法,从清末新政,到五四新文化运动,引进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有其历史的必然性,就是说是一种历史潮流。至于引进了什么样的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以及在国家治理的实践中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那又有其历史的局限性(容另文说明)。
然而,基于马克思主义的批判精神与和解哲学的科学社会主义,源于马克思恩格斯卓越的远见、超凡的勇气和博大的慈悲心和普惠心。我以为,这就是具有人类性和世俗上帝意义的良知。良知是人类共有的,而不分西方东方,中国外国。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都具有这种远见、勇气和普惠心亦即良知,因而都是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表达形式。遗憾的是,这些伟大的思想理念历经百年不逾的流变,至今依然远没有在实践中得到充分展开。所以,当中国历史在30年前揭开新的一页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有了一种新的理论形态,这就是实事求是(科学)和普遍幸福(社会主义)在当代中国的实践诉求——邓小平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邓小平对孙中山“三民主义”和毛泽乐“新民主主义”的继承和当代概括。其当代实践诉求是:第一,是为了在人民生活与国家机关运作上解决“普遍贫穷”(“缺粮”、“缺钱”)到“中国地球球籍”都成问题却仍然被思想和体制枷锁“捆手捆脚”的巨大压力,尝试“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可能性;第二,是要从思想上回答中国共产党现阶段执政的合法性和实现形式的可靠性,同时,要从政治上、组织上要求党(具体到党员)在执政过程中以“共同富裕”为准则,规范自己的具体言行,并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的可行性。
设如此,那么1、必须承认中国共产党自身也具有一般现代政党所具有的“利益集团”这一基本共性;同时2、必须承认中国共产党自成立那天起,在集体动机上是为美好的社会理想和理想社会而存在,是真正具有“天下为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的组织系统,这一点,我简括为“集体理想”。正是“集体理想”和“利益集团”构成中国共产党矛盾运动的恢宏历史和现实成就,而与世界上其他政党有所区别。
勿庸讳言,“集体理想”和“利益集团”这对矛盾,依然是处理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在新世纪新时期如何把握和处理自身成长与整个中国社会成长的关键所在。否则,纸面上的共识与行为共识之间就将必将发生不可调和的冲突,结果在实践中还是这样:要么行政不作为,要么按法所谓潜规则作为且很难保障不乱作为,从而加剧现实冲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和普遍正义与幸福不是一句口号,而是要体现在治国理念的创新和战略性的行动纲领上,起码要敢于实事求是地面对现实,直面自身的矛盾运动,才能确保言行一致而理得而心安。
这是我向前辈讨教的理论方面。我想向前辈讨教的另一方面,是实践中我们到底要坚持什么?我的理解是这样,恩格斯曾这样描述黑格尔哲学的狡诈性和革命性——让德国政府和人民听了皆大欢喜: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凡是合理的都是现实的。所以,承认并真正把握好“集体理想”和“利益集团”这对矛盾的平衡,仍然是中国共产党能否真正带领人民继续前进这一现实存在的基本内容和智慧要求。由于世界社会发展未来的不确定性,同时,又不能给组织性机会主义可趁之便,我想,承认“集体理想”和“利益集团”中国共产党自身的矛盾运动,这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中国有幸从事精神重建和社会重建的人们所必须认可的思想前提。
那么,我想请教的是:这一实践性很强的思想前提现在全党是否存在?这一简单事实判断,是我们党能否领导中国进行到位的新一轮改革开放,特别是与经济基础和世界潮流相适应的政体改革的思想基础。
我越是观察、学习、思考,就越是深深感到,在我们中国,要真正做到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真的是一种很高很难,却又是很平常,很素朴,很紧迫的要求啊……让我们回顾一下邓小平同志当初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往事。下面是去年9月我在北京与一位朋友的对话摘录(《从“改造世界”到“善待他者”——关于共生主义的对话Ⅰ》):
隆霖:你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么看?
阳子:首先,在我的理解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邓小平对孙中山“三民主义”和毛泽乐“新民主主义”的继承和当代概括(参看钱宏《中华民族百年不逾的主题流变》)。但是,当时邓小平只是为了实行改革开放的国策集中力量搞经济建设而避免重新陷入“意识形态混战”作出这样一个概括的。
隆霖:你这样说有什么依据吗?
阳子:有的。请看新华网
隆霖:呵呵,作为中国意识形态显规则总纲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竟是在这种谈笑风生中诞生的,足见周恩来对邓小平“举重若轻”四字评价有多么贴切。
阳子:你说到这层意思,我差点又要批评我们某些专家学者们的碎片化思维方式了和繁琐论证方法。比如有那么多人可以仅仅围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在表述上什么时候去掉了其中的“有”字,什么去掉了一个“的”字阐发其大义,甚至围绕一个“又快又好”与“又好又快”(一碗豆腐和豆腐一碗)的具体“提法”不同写出一连串的论文,还走上电视、网络媒体、论坛上大讲特讲(中国教育产业化和会务经济的发展,应运而生着一批又一批的“博导”,并形成相得益彰的互动奇观)。其实,就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也没有那么复杂,更不必把党的阶段性路线、方针、政策和实践效果都往里面装,那是将来历史学家们玩的工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理论体系,更应当体现简单明了的美感。
所以,我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或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管其理论形态或实践诉求经历怎样的变化;不管是讲解放思想,讲改革开放,还是讲和谐社会,讲科学发展,讲生态文明,都是一以贯之地围绕“普遍正义和幸福(社会主义)和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科学)两大原则的中国化”展开,直至完成其历史使命。顺便说一句,自由、民主、福利、人权、人民、宪政、共和、共享这些普世概念都是社会主义原则(普遍正义和幸福)范畴的展开形式,所以用这些概念作为社会主义的定语,虽有特别强调的意味,但仍然是同义反复;而将这些概念与社会主义对立起来,那很可能就是别有用意了。同时,一切形式的本本主义、原教旨主义、主观主义、经验主义和长官意志,都与科学原则(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格格不入;而中国特色或中国化,决不是游离于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历史潮流之外,而是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潮流在当代中国的现在进行时。
正所谓“贵适潮流,而不贵适国情”,让我们还原历史的真实与美感。
最后我想,写入17大报告的“科学发展观”,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30年实践的经验总结,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当代世界生态文明大潮的结合,是这种总结与结合在当代国家治理理念上的行动纲领,而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形态。
因此,“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在国家治理的现实运作上势在必行。
以上理解当否,请任老批评。
再次感谢任老前辈与我们分享您的思想!
后学:钱宏
2008年4月9-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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