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思考:当“法不治众”的时候
在社会生活中,法律是人们必须恪守的行为规范。一个社会政通人和、民众安居乐业,说明这个社会是和谐的、法治的。反之,若人的行为横行不法,肆无忌惮,就说明法律规范对人失去约束力。特别是当社会出现“法不治众”现象的时候,就说明在社会的某个方面或某个领域出了问题且问题已很严重。
一.当前社会“法不治众”的典型现象
现象1.西藏暴力事件。2008.4.10.报载:西藏暴力事件刑拘953人。这是指西藏地区“3.14事件”参与打砸抢烧的犯罪嫌疑人。这还没有包括3月14日到19日在甘南6个县市打砸抢烧的不法分子,也没有包括四川阿坝地区打砸抢烧的不法分子。监狱爆满,可想而知。
现象2.职务犯罪。2008.4.9.报载:重庆市检察院发布消息称,日前本市职务犯罪在年龄上出现新的变化,呈现出“35岁现象”,而传统的“59岁现象”已不再突出。从2003年到2007年市检方立案查办的35岁以下职务犯罪嫌疑人有623人,占立案总数的16.69%。2008.4.11.报载,重庆市一季度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39人。又:前不久,还在“两会”期间慷慨陈词的重庆市九龙坡区区长、市规划局局长被“双规”。贪官污吏前仆后继,层出不穷。
现象3.“东航”集体返航事件。2008.4.3.报载:3月31日,东航云南分公司从昆明飞往大理、丽江、版纳、芒市、思茅和临沧六地的14个航班在飞到目的地上空后,乘客被告知无法降落,航班又全部飞回昆明,这导致昆明机场更多航班延误。报道称,东航事件祸起小时费“支线”低于“干线”,是飞行员维权的的无奈之举。这祸及无辜乘客。2008.4.12.报载: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九名飞行员提出辞职,上航索赔3500万元。劳资双方矛盾深沉。
二. “法不治众”的原因分析
其一,西藏暴力事件中,暴乱分子触犯刑律,搞打砸抢烧不得人心,应该遭到强烈谴责。但另一方面,暴乱分子(其中还有很多喇嘛、僧侣)为什么要采取这样极端的方式,值得深思。西藏骚乱问题在上个世纪末就发生过,现在又发生了,以后还会不会发生,这都是要认真考虑的问题。少数民族有自己的宗教信仰、政治诉求,不能无视。作为和谐社会,应该尊重多元文化,尊重不同的价值观。西藏问题完全可以在民主的条件下,用和平的方式解决。政府可以跟国外的达赖喇嘛谈,也可以跟国内的反对派谈。惟有实行民主,才能化解矛盾,解决民族问题。美国就是一个多种民族、多种宗教、多元文化、不同肤色和种族兼容并包,和谐共存的国家,她应该是一个可以效尤的典范。
其二,大面积的职务犯罪,证明当前单方面强调经济发展,不重政治体制改革,要构建和谐社会,是行不通的。以上还只是冰山之一角,这些只是暴露出来的倒霉蛋而已。没有暴露的,依旧逍遥法外者,太多太多。别的不说,只要举目一个事业单位、一个企业,好话说完,坏事做绝的管理者随便都可罗列几个。(这些“无产阶级”、“先进分子”、“精英”已经蜕变成社会肌体上的毒瘤。)不是没有法律,是法不治众。美国华裔学者陈志武说:他考察发现,国有资产比率越高的国家,法制水平越低。这话引人思考。建立有效的监督约束制度,让民众有选举罢免官吏的权力,让国家机构实行普选制,应该是当务之急。
其三,东航集体“返航”事件,是待遇人性化的问题没有处置好。报道称,东航事件祸起小时费“支线”低于“干线”。是飞行员维权的的无奈之举。上航事件表明,航空公司开始民营化,扩张很快,飞行员供不应求,加班严重,但飞行员却没有市场化,航空公司难以给飞行员提供满意的薪酬,双方矛盾越积越深。飞行员有没有行业工会,不得而知,以上这是雇员自发的串联闹事,还没有发展到自觉的地步(象西方的行业工会组织的罢工)。但是,要看到,毕竟这是集体性事件,已经开了头。法律、规章制度的内容包含着基本的权利、义务,落实到人,讲究的是人性化,要以人为本。
三.结论
宪法修正案中提出要建设法治国家。“法治”包含着民主的理念;法律制度、规范本身;还包含在运用法律规范进行人的管理过程中的以人为本,即管理的人性化讲究。眼下,当“法不治众”的时候,当务之急就是积极着手化解矛盾,改革不适应发展形势的规范、制度,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处置问题。“漫难图也”,等病入膏肓才施救,恐怕就晚了。构建和谐社会,当不是一句空话。


反病毒中心| 以下服务由瑞星友情提供 |
| 瑞星2008版下载(全面免费) |
| 卡卡助手下载(免费杀流氓软件工具) |
| 专杀工具下载(50余种病毒专杀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