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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港股上周五劲升逾400 点,但备受高层被捕消息困扰的比亚迪(1211)及旗下比亚迪电子(0285),股价双双急挫约10%。比亚迪股价急跌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其与富士康长达两年的盗窃商业机密一案终于宣判:作为比亚迪创始人之一的执行董事夏佐全3 月20 日遭公安部门拘留,另外两名涉案高层柳相军和司少青被依法判决侵犯富士康商业秘密罪并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和一年零四个月不等。
这个重大利空消息使得比亚迪股价受到重挫!此后比亚迪为挽救股票下跌颓势,于4月11日晚发布延迟公告称,夏氏已于上月24日因证据不足而被公安局释放,另两名判刑员工在定罪前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因此属于个人犯罪,且二人并非高级管理人员,比亚迪无需为他们犯罪负责。
然而比亚迪的这个公告疑点颇多!
首先夏氏辞职日与拘捕日为同一天,这令人颇感疑惑,绝非比亚迪所说的巧合那么简单;其次, 比亚迪公告中“夏佐全先生于2008年3月21日至24日被深圳公安局拘留,只因协助调查,且由于缺乏证据,夏先生已于2008年3月24日获深圳公安局释放。”那么,夏到底是去公安局协助调查?还是作为案件疑犯被拘捕至公安局?前后矛盾!
其次,既然柳、司二人已被确认为侵犯富士康商业秘密罪而判刑,就说明比亚迪必然从中获利(正是这些机密让比亚迪电子在短短3年就盈利50多亿元)那么幕后指使究竟是谁?如果不是夏氏那是否还会另有其人?如果没有获得比亚迪高层的指使和恶意挖角,柳、司二人又如何会带着富士康的商业机密跳槽至比亚迪?资料显示,夏氏不仅是比亚迪创办人之一,更因负责全集团的一般营运,自2002 年6 月11日起为比亚迪主席王传福外的唯一执行董事。夏佐全为比亚迪第3大个人股东,持股6.1%仅次于总裁王传福及董事吕向阳,颇具指标性意义。
而对于比亚迪急欲与另两名判刑雇员撇清关系中也可看出,此举明显是在过河拆桥、卸磨杀驴,缺乏大企业应有的责任感。作为富士康的前员工,跳槽至比亚迪,并窃取原单位富士康的重要文件,也就是本案的焦点“商业秘密”。由于比亚迪从柳、司二人手中获取了这些商业秘密,才使得比亚迪的手机业务在短期内建立与富士康相似的生产线,发展成与富士康完全吻合的手机业务,迅速抢走富士康的大批客户,从中获取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因此,柳、司二人窃取富士康的商业秘密与比亚迪获取的巨大商业利益二者应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毕竟二人的犯罪事实发生在没有解除劳动关系之前,且给比亚迪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
4月26日即为世界知识产权日,而“富比案”对IT业界来说具有相当的现实意义。虽然目前高科技行业侵权现象严重,但从比亚迪对待前雇员的态度中,对企业如何保护知识产权与想要跳槽窃取商业秘密的员工敲响了警钟。自己冒着巨大风险“辛辛苦苦窃得的重要机密文件”给了比亚迪,使比亚迪获得了51亿元的经济利润,而自己被判刑的时候却被比亚迪以“判刑前既解除劳动关系”为由摘的干干净净,真是悲哀!
不知道对比亚迪“忠心耿耿”、为比亚迪手机业务发展立下“汗马功劳”而今身陷囹圄,却被无情的一脚踢开,试问,比亚迪手机业务的“开国元勋”“功臣”的柳、司二人在高墙铁臂之下会作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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