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实现权利,需要戳穿皇帝新装小孩的尖叫
来源:国际在线
“有贫民区的城市,并不就会比其他城市矮一头,相反却是尊重农民工等城市贫民的自由,给予城市贫民福利。我认为深圳完全可以率先兴建贫民区,在关外开辟一块土地专用。”这是4月13日,知名学者清华大学教授秦晖,在深圳发表《城市化与贫民权利》主题演讲时提出的见解。(4月14日《南方都市报》)
秦晖教授呼吁重视农民工等城市贫民的自由和福利,进而提出“深圳可以率先兴建贫民区”,无论是联系深圳,还是放眼全国,都透漏出一种“叛逆思维”。因为,社会制度的建设方向,还有无数大小官员的政绩取向,都十分忌讳贫民区这个字眼。如去年6月,重庆获批成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在一次海外媒体的联合采访中,有记者提出:“重庆会不会出现贫民窟?”重庆一市级官员回答:“近千万农民进城,不会出现贫民窟,我们有这个信心。”
在我看来,政府有信心是一回事,贫民群体客观存在又是一回事。即是说,政府的某些决心并不能掩盖贫富分化,以及户籍制度、农民大量进城等诸多因素导致的一些弱势群体的权利丧失。像过去,国家的住房建设资金都拨给单位,而各个单位实行的单位分配制,一般都是有特权的好单位收入高、建的房子更好、无特权的差单位收入低,建的住房差,甚至无房,形成了一种“负福利”的现象。而在住房市场改革以来的10多年来,除了少数的经济适用房还能让少数“穷人”得到些许实惠外,绝大多数的住宅都将“小资”或是投资者等富人作为目标客户;而即便是在同一处综合开发的小区,别墅与普通多层建筑的排列也是那样的泾渭分明。
这种情况实际呈现出的就是出现穷人区和富人区。但这背后,农民工等城市贫民没法分到福利房,也不允许自己搭建贫民窟,那就只有住工厂宿舍。而在一些城市,政府部门甚至限制城市贫民租房,城管等部门更是对城市贫民搭建住房严加禁止,这无疑是剥夺了城市贫民的居住权利。
导致中国的城市贫民处于典型的“无福利也无自由”状态,不仅有公共政策存在制度困境的因素,像户籍制度导致农民进城以后,他们在各方面的权利上和城里人是不平等的,特别是他们的社会保障权利和子女受教育的权利。而且,由于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的因素,同样为社会作贡献的纳税人——城市贫民,却因为权利救济缺位(原因很多),无法实现“居有其屋”的自由和福利。
因此,秦晖教授认为深圳完全可以率先兴建贫民区,其实就是指出城市的规划建设中,不仅要安排城市户籍人口的住房、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也应将农民工等城市贫民的生活需求纳入规划。这在许多地方政府和官员都奉行以“贫民窟”为耻、“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等语境下,秦晖教授的“贫民窟”思维和呼吁,实际是扮演着戳穿“皇帝新装”的勇敢小孩的角色。
而在城乡二元社会中,“低保户”、“弱势群体”、“农民工”、“贫困人口”等人群必然存在,以及随着土地、住房的流转和变迁,城市贫民区必然不可杜绝(物以类聚)的现实状况下,一些城市依然坚守“脸面”,拆除和火烧“违章建筑”,驱赶无居住保障的人群等等,就是无视“中国是世界上地区差距最严重的国家之一”的国情。试想,大批农民工等城市贫民没有“适于贫民居住”的贫民区,同时又没有政府操办的廉价居住处,那么贫民们都在哪里住呢?
从实现贫民权利的范畴思忖,需要更多戳穿“皇帝新装”的小孩“尖叫”,警醒决策者不必以贫民区为耻,应以保障贫民的自由与福利为荣。


反病毒中心| 以下服务由瑞星友情提供 |
| 瑞星2008版下载(全面免费) |
| 卡卡助手下载(免费杀流氓软件工具) |
| 专杀工具下载(50余种病毒专杀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