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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雨由泉而降,泉自雨中生
个人官僚主义和体制官僚主义的相互关系
深潜在人类天性中的官僚主义和来自体制温床的官僚主义,两者正如雨和泉的关系一样,相 互循环,难分先后,相互作用,难分主次。但是,为了便于分析,不妨把前者称为个人性官僚主义,后者称为体制性官僚主义。
先师王亚南先生在他的名著《中国官僚政治研究》中把官僚主义分解为作风性官僚主义和体 制性官僚主义。我受这种经典性分类的启示,循此而进,把作风性官僚主义的含义予以扩充,使之既包含官僚主义者个人的态度和行为特点,也包括这种态度和行为特点所从出的个人 内涵品性与欲望。因为,一个人一贯表现的态度和行为特点,即所谓作风,乃是其内在品性的必然表现。作风和品性可以因个人的伪装或克制而表现出暂时的分歧,但绝不可能长期相 左。如果说,官僚主义者个人的内在品性与欲望,因与其外在表现特点密不可分而很难排除在官僚主义作风的概念之外,那么,我们就没有理由认为,官僚主义者的个人品性与欲望一 贯地只表现为某些作风,而不表现为其他作风。例如,许多严重的官僚主义者的品性和欲望,不可能只表现为办事拖沓,敷衍塞责的作风,而不表现为颐指气使,贪污腐化的作风。事实上官僚们专横暴虐、草菅人命、贪赃枉法、争权夺利、以权谋私、铺张浪费等等行为,乃是世界上最普遍、最显著、最令人厌恶恐惧的官僚主义作风。把它们排除在官僚主义作风概念之外,只能减轻个人性官僚主义的罪责,把责任完全推到体制性官僚主义的范畴去,不利于明确区分官僚主义弊害中哪些是个人的责任,哪些是体制的责任,哪些两者都有责任。在官僚主义弊害严重的社会,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可以泛泛地批判特权问题,但绝不允许指名道姓地批判某某大员的特权现象,其中的道理同这种把“官僚主义作风”的概念“轻量化 ”的道理如出一辙。
因此,为了同这种“官僚主义作风”的淡化了的轻飘飘的概念相区别,把作风性官僚主义改 称为个人性官僚主义,或个人官僚主义,以与体制性官僚主义,或体制官僚主义相对峙,前者属于主观范畴,后者属于客观范畴,从而构成一对旗鼓相当的、互有内在联系的成对范畴 。
十分明显,所谓两者的内在联系,就是指个人官僚主义可以转化为体制官僚主义,反之,体 制官僚主义也可以转化为个人官僚主义。
这种相互转化的情况是非常复杂的。例如,非官僚性体制受官僚主义者的寄生或控制后,可 以变质、改造为官僚主义体制。氏族公社的军事领袖们利用窃取的权力,侵占公社财产,奴役公社成员,形成一个奴隶主阶层,逐步推行政治上、经济上的奴隶主义,社会就会出现奴 隶主义的官僚体制,在奴隶主控制下的体制性官僚主义就会在社会上泛滥成灾,个人性官僚主义会因此而变本加厉。
又如,某种运动形态的官僚主义体制,可以由不同的官僚主义者改造成为另一种运动形态的 官僚主义体制。反之,某一种官僚主义者也可以由另一种官僚主义体制改造成为与自己相适应的官僚主义者。这种相互改造,如果不是全部,也可以局部地发生,新旧杂处,双轨并存 ,出现种种杂交谱系。这种情况,在人治官僚主义运动形态内部的进化过程中经常发生。例如,中国由礼治官僚主义进化为专制法治官僚主义,再进化为儒法兼治官僚主义的过程中是 累见不鲜的。而由人治官僚主义运动形态转化为现代法治官僚主义运动形态的过程中也显著地发生这种情况。这主要因为,在人治的范畴内,个人官僚主义相对于体制官僚主义而言, 往往易于起主导的作用,尽管这种主导作用最后不免为体制官僚主义的发展所埋葬。
为了说明,至少需要举出一个中国历史上最典型的实例,详加介绍,以便获得举一反三的理 解,特别是对个人官僚主义作用的理解。
一人为刚,万夫为柔
个人官僚主义转化为体制官僚主义的典型实例,就是最高最大的官僚头目秦政统一六国后在 全中国建立的第一个君主专制的法治官僚政治形态。这种形态的基本要素在中国大地上延绵达二千余年之久,并作为历史遗产而沉重地压在现代中国人民的肩背上。
大体而言,西周的贵族联合专政的宗法式礼治,秦朝的君主专制独裁的法治和汉武以后各朝 的儒法兼治(不排斥道、释等其他因素),画出了中国人古代人治发育轨迹的三个主要形态。 这里颇有点黑格尔的正反合的意味。其中,最关键的,当然是反题,即秦的个人专制独裁的法治形态。它创造了古代君主“权力跳高”的世界纪录。
秦本是一个地处西陲极其落后的诸侯国家,但自孝公变法图强迅速崛起以后,秦王只传六世 用了不到一个半世纪的时间就完成了一统天下的业绩。这说明古代专制集权的法治形态,在人主英明自制,能够趋时趁势的条件下,比贵族联合专政的礼治形态有高得多的效率,同时 也最符合君主个人专制独裁的野心。《吕氏春秋·为欲篇》说得好:“天子至贵也,天下至富也,彭祖至寿也。诚无欲,则是三者不足以劝。”可见法家的法治完全是为迎合君主个人 追求千秋万代至贵至富野心而设计的统治方式与方法,是龚自珍所说的“一人为刚 ,万夫为柔”的人治统治模式,是与个人独裁制共始终的历史形式,是人治的最彻底、最激进、最赤 裸裸的极左形态,但也是最容易自我膨胀、迅速腐化的形态,对全民来说则是最苛暴、最不可容忍的形态。黄宗羲一针见血地指出这种法治是“一家之法”,“而非天下之法也”(《明夷待访录·原法》。)。因此,它属于人治范畴,而绝不属于法治范畴。
这一点从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为彻底推行个人专制独裁的法治而采取的各项改革措施中可以明 显地看出来。这些措施都是针对西周宗法式贵族领主联合专政(即国君大都为天子大宗的同 姓、勋戚,国内卿大夫皆为国君小宗的公族)为特征的礼治形态在专制人治上的不彻底性而采取的。其结果就是“一人为刚,万夫为柔”的专制独裁官僚政治的建立。在中外的古代史 上,再没有其他的例子比秦始皇现象更能说明个人官僚主义转化为体制官僚主义的问题了。当然,在现代史上也不乏著例。但是,还是让我们来温习历史,看一看秦始皇为此采取了哪 些措施。
绝对权威和百依百顺
秦始皇从一切方面树立个人的绝对权威。
1“自以为德兼三皇,功包五帝,故并以为号”,创“皇帝”的称号(蔡邕《独断》卷 上。)。三皇五帝是中国古代传说和史籍所载最伟大的领袖、统帅、圣贤和救主。秦 始皇以超越他们而自居,在当时确实不可能作出更高的自我评价了,尽管他没有想到,后人还认为他“稍逊风骚”而美中不足。
2废谥法,定世袭,“以免子议父,臣议君”,并自封“为始皇帝,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千万世,传之无穷”(《史记·秦始皇本纪》。)。家天下本是宗法统治的极端化发展,而始皇帝则把它进一步规范化,使之具有无限数列的属性。不仅在几千年前就规划好对我们今天乃至今后千秋万代子孙的统治格局,而且认为他的思想、言论和行为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和绝对楷模,是后世子民们永远不许加以评议的禁区。
3“皇帝临位,作制明法”,“命为制,令为诏”(《史记·秦始皇本纪》。),而且,“躬操文墨,昼断狱,夜理书,自程决事”(《汉书·刑法志》。)。也就是说,独揽立法、行政、司法大权于一身。有的史家虽然承认始皇帝的专制暴虐,但认为他较之于那些沉湎酒色,终日不理朝政的昏君来说,还是一位绝顶勤奋的君主。其实,这种评价虽然看到了两者客观效果的不同,却看落了秦始皇在独揽大权的实践中,其极端自私的个人权威欲所获得的满足,绝不亚于酒色的满足这种心态。帝王的勤政和清官的勤政在心态上不能同日而语。所以,帝王的勤政转化为沉湎酒色十分自然。
唐玄宗就是众所周知的例子,其实洪秀全又何尝不是如此。个人权威欲或占有欲的表现可以
不同,而其实质并无二致。
4制定“尊君抑臣”的朝仪、舆服制度(《史记·礼书》、《史记·叔孙通列传》、《通考·五礼考》、《独断》卷下。)和传国玉玺制(《史记·秦始皇本纪· 集解》、《独断》卷上、《玉玺谱》。),不仅从法制方面,而且从形象思维方面来巩 固绝对权威的地位。这种利用造型艺术等文艺手段来为政治服务的做法,虽然不自始皇始,但秦嬴确实没有加以忽视。他不仅广收六国美女、倡优、钟鼓乐器,而且在此基础上发展御用舞乐文化,渲染和孕造帝王独有的生活方式,以扩大与臣民的差距。不过,由于秦祚太短,既满足帝王“接欢喜,合殷勤”(《史记·乐书》。)的声色之娱,又满足天子“相应时事,垂示后昆”(《宋书·史志》。)的权威要求的御用歌德文艺还来不及有多大的发展。以乐、舞而论,秦虽设大乐令丞和乐府令丞(《通典·取官七》。),但阙采诗之官,“歌咏多因前代”(《宋书·乐志》。)。但盛汉以后各朝,帝皇对文艺的利用、控制就逐渐强化。至于对知识分子利用文艺针砭朝政的发明,则更是早有警惕,从燔《诗》、《书》到兴文字狱,一步甚于一步,其打击者和被打击者的面都越来越广。竟至官无大小,都有权对任何文艺作品乃至文字著作百般挑剔,无中生有,妄加评论,大兴问罪之师。甚至弄到对皇帝和先皇的名字都要实行避讳制度。幸亏中国改朝换代频繁,否则如果一姓专政延绵万代,中国古籍就无法解读,文字只能在皇室宗族家谱中存在。
5取消议事制度,“禁议朝政”,“博士七十人特备员弗用,丞相诸大臣皆受成事,倚辨于上”,造成“天下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的一言堂(《史记·秦始皇本纪》。),百官万民只得天天翘首仰望,等待最高指示的下达,以决每日每时自己的言论和行止。并且,君主“全道而行督责之术”,臣下只能“尽力竭任以徇其君”,变成君主百依百顺的奴仆,不折不扣的螺丝钉。其结果必然是邀恩争宠,号令层层加码,造成“税民深者为明吏,杀人众者为忠君,刑者相半于道,而死人日成积于市”(《史记·李斯列传》。)的白日鬼蜮。一言堂和白日鬼蜮的因果联系,自秦已然。
6权威神秘化,入则深居宫禁,出则步幛百里,“莫知行之所在”(《史记·秦始皇本纪》。),使臣下和万民仰之如天威而不可测。由此可知,神秘化的程度越发展,证明与人民对立的程度就越大。
7寻求长生不老的仙术和奇药(《史记·秦始皇本纪》。),这种心态和行为特别明显地说明,帝皇个人野心会膨胀到对终身制和世袭制也不满足的地步。只是由于科学的不断发展,才终止了帝王的这类闹剧。倘若果真有长生不老术,不仅子臣弑君父的悲剧将不绝于书,而且人类也将因此绝灭。
8多次组织声势显赫、规模庞大的巡狩和封禅(《史记·秦始皇本纪》、《史记·封禅书》。),在人民面前耀武扬威,实现自我心理满足和对万民的心理威慑。后世盛大的检阅都带有这种因素。
9以全国的人力物力大兴宫殿、台池、苑囿、门阙建筑(《史记·秦始皇本纪》、《三辅黄图》。),穷奢极侈,享尽人间富贵。这种超前消费之风,实自帝王始;这种基建投资的比例性或结构性失调,是一切官僚政治的通病,而尤以秦朝开其端倪的专制官僚政治为最甚。时至今日,这种超前消费、结构失调的幽灵还在豪华楼堂馆所的膨胀风中显现,使杜甫“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浩叹回响不绝。
10穿治骊山陵墓工程,“天下徒送诣七十余万人”,“穿三泉,下铜而致椁,宫观百官奇
器珍怪徒藏满之。令匠作机弩矢,有所穿近者辄射之。以水银为百川江河大海,机相灌输
,上具天文,下具地理。以人鱼膏为烛,度不灭者久之”(《史记·秦始皇本纪》。)。既葬之后,“又多杀宫人,生 工匠,计以万数”(《汉书·刘 向传》。),可谓富敌天国,惨绝人寰。帝王葬 之侈,自秦而后,成为专制官僚政治体制的一个重要具象标志。它和现代民主观念的格格不入,自不待言。秦始皇为了死后灵魂仍能统率千军万马征服茫茫天国,把个人权威欲和剥削欲的满足延伸到渺渺阴世,还在骊山脚下的黄土层中布置了规模空前宏伟的兵马俑方阵。可见个人官僚主义要求转变为体制官僚主义的欲望是多么顽强可怕。这是笔者作为现代人驻足沉思在秦兵马俑坑前浮现于脑海中的第一个结论。面对这种以巨大物质力量和体制力量为手段的个人权威欲,你会感到有理也说不清的恐惧感和窒息感。
大皇帝和小皇帝
秦始皇为了确保个人的专制独裁,建立了古代最彻底的中央集权制政权组织形式——典型 的官僚政治。
1废封建。不仅大规模缉捕逃亡旧贵族和迁徙旧贵族,“荡灭前圣之苗裔,糜有孑遗者”(《汉书·地理志》。),而且对秦的宗室子弟功臣,也只“以公赋税重赏赐之”(《史记·秦始皇本纪》。),“不立尺土之封”,以免任何人瓜分皇帝个人 的绝对权威,根绝割据离心的倾向。在宗法观念至今很强的现代中国人看来,皇亲国戚和开国元勋的权势可谓炙手可热,但是,他们的命运也仍然操在皇帝一人手中。这样彻底的专制 主义制度,几千年来没有根本改观,历史真是何其踌躇。难怪以裂土分疆的领主封建制为长期传统的欧洲易于从君主专制制度摆脱出来,较早地开始民主化的进程。
2置郡县,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后增至四十八郡(王国维《观堂集林·秦郡考》。),使天下皆为秦官。这是废封建后的必然配套措施。一破一立,解决了“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的地方割据问题。此外,为永固秦赢江山,还拆毁了六国的内地长城而修筑郡县城治,“决通川防,夷去险阻”(《史记·秦始皇本纪》。),并且销毁民间兵器,防止叛乱复辟。这种匹配中央集权大一统政治体制的郡县制一直沿用至今。
3设立从中央到地方的层层对上负责和百官对皇帝一人负责的典型专制官僚政治制度,即
以按才能任官的职能官僚政治(布衣可为卿相,百官食国家俸禄,职有所司),取代按血统任
官的宗法贵族官僚政治(食土子民,世卿世禄世官)。与此相应,制订了一套关于官吏选拔、
任免、升迁、罢黜、考绩、奖惩、俸禄的制度〖ZW(〗《汉书·百官公卿表》、《史记·
秦始皇本纪》、《通典·职官》、《通考职官考》、《史记·李斯外传》、《史记·蒙恬引 传》
、《史记·秦本纪》等。〖ZW)〗,使国家机器成为皇帝个人使指使臂得心应手的统治工具 ,
形成了真正是“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ZW(〗《尚书·酒诰》。〖Z
W)〗的专制大一统局面。古往今来,谁如果要实行彻底的个人专制独裁的大一统统治,就都
会采取秦始皇首创的这套典型官僚政治模式,不同的只是因时因地因势而作些损益调剂罢了
。所谓典型官僚政治,就是最彻底的人治官僚政治,在这种政治制度下,百官只层层向上级
负责,最后皆向最大的官僚头目帝王一人负责,而不向人民、不向法律、不向任何阶级、阶
层负责。所以典型官僚政治乃是和个人专制相匹配的政治制度。有个人专制,其逻辑的、历
史的终点必然有典型官僚政治;若出现了典型的官僚政治,按图索骥,必可发现、证明或最
后造就个人独裁。早在两千多年前的秦始皇时代,专制君主和典型官僚政治就已充分表现出 以
首生身和以身生首的“蚯蚓现象”了。当专制君主英明强干,能够趋时趁势,他的典型官僚
政治机器确能发挥出使指使臂得心应手的最大行政效率。但是,利之所在,弊亦随之。百官
在对上级、对帝王百依百顺的同时,也就会上行下效,狐假虎威,对下对人民胡作非为,这
种规律无情地使各级官吏迅速发展成为各自权力岗位上的小皇帝、土皇帝和以权谋私者。百
官“帮同把大皇帝的绝对支配权力建立起来,他们就好象围绕在鲨鱼周围的小鱼,靠着鲨鱼
的分泌物而生活一样,这绝对支配权力愈神圣、愈牢固,他们托庇他、依傍他而保持的小皇 帝的地位,也就愈不可侵犯和动摇了。”(王亚南《中国官僚政治研究》。)全国人民除了遭受大皇帝及其皇室的压迫剥削外,还要遭受这么多和愈来愈多的小皇帝、土皇帝及其衙内们的压迫剥削,如果还能保持安居乐业,世上就没有规律二字可言了。官僚政治除了要为大皇帝及其皇室服务外,还要为这么多和愈来愈多的小皇帝、土皇帝及其衙内们服务,如果还能保持清廉有效,以法治国,世上就没有因果二字可言了。这就产生了典型官僚政治的一个最典型的病症:超速腐化症。秦祚历15年即亡,就是明证。凡是出现这种超速腐烂现象的地方,就应该反省它的这个根本症结的所在:不在于什么商品经济不商品经济,而在于典型官僚政治的专制人治。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绝不容忍专制人治的统治,而专治人治则必然把商品经济作为自己的手段而与非商品经济手段交替使用,时放时收,用控结合 。所以,商品经济在专制人治下不可能有自成目的顺畅发展,而专制人治在商品经济中则往往有自成目的的(情不自禁的享乐)兴旺发达。
4编制专制法网。秦律推行“事皆决于法”和“刑无等级”、“法不阿贵”的貌似公平正
直的法治,反对礼治“临事制刑”,随心所欲的“心治”和“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 不
公平现象,似乎颇有现代法治精神。但是,秦律的灵魂,它的基本指导思想是“作制明法”
权在皇帝一人,臣下责在执行。所以,法律本身,除维护社会某些普遍的共同的生活准则之
外,主要是皇帝“心治”的手段。且秦律以“繁法严刑”、“重刑轻罪”为特征,基本内容 在
于保护以皇帝为首的官僚政治的专制统治,保护其基础地主阶级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官
僚政府对人民的赋役征课,以及整饬吏治,等等。对侵犯皇帝权威的惩治尤其严酷峻刻,如
对东郡陨石刻字案的处理是“尽取石旁居人诛之”(《史记·秦始皇本纪》。),对叛乱集团都以“灭宗”、“夷族”来惩处(《史记·秦始 皇本纪》、《史记·吕不韦列传》。);为了“禁民聚语,畏其谤己”(《史记·秦始皇本纪·集解》。),甚至规定“诽谤者族”(《汉书·高祖本纪》。),“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族”(《史记·秦始皇本纪》。)等酷刑。开了近现代“思想言论罪”、“集会结社罪”的先河。秦在官制建设上竭力破坏宗法传统结构,采取让利而不让权的办法,而在编织法网上却因袭和利用宗法传统结构,采取宗族诛连之法
,满门抄斩,夺权又夺利。这种严刑峻法必然成为官僚阶层中贪官污吏上下交征利的手段和
进一步激化人民反抗的导火索。古代法治和现代法治,虽然同用一个词,甚至对违法的惩治
前者比后者更加严格,但却是貌合而神离,水火不相容的对立物。其根本区别就在于为谁而
法治。所以,古代法治和现代法治有一个最简明的识别法:只要有一个人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就是古代法治,只要没有任何个人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就是现代法治。
兵马俑狂想曲
秦把三代的“兵刑同制”推进到军国主义化的高度,全民皆兵成为对外实行武力扩张侵略
和对内实行暴力镇压及警察特务统治的手段。
1军国主义化的传统。秦自孝公起即已实行全民耕战的军国主义化统治。例如,“令民什伍而相收连坐,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赏;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大率百人,则五十人为农,五十人习战,凡民二十二,附之畴官,给郡县,一月而更,谓卒。复给中都一岁为正卒,复屯边一岁,谓戍卒”;“长平一役,年十五以上悉发”(《通考·兵考》。)。不仅如此,还进行“壹民于战”(《商君书·画策篇》。)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动员人民不怕苦不怕死,养成“壮者务于战,老弱者务于守,死者不悔,生者务劝”(《商君书·赏刑篇》。)的战斗精神,发动“父遗其子,兄遗其弟,妻遗其夫”(《商君书·画策篇》。)的当兵热潮,甚至达到“闻战而相贺也,起居饮食所歌谣者,战也”(《商君书·赏刑篇》。)的好战狂、暴力狂的地步。
2秦为完成帝王个人的霸业,建立了相当完善的军事制度。它有一套关于军队编制、关于
禁卫军、郡国兵、边防兵、车骑兵、水军等各军兵种的严密的军事组织(《商君书·境内篇》、《汉书·有官公卿表》、《史记·秦始皇本纪》。)。有关于“四时讲武于农隙”(《续汉书·礼仪志》引《魏书》。)的军训制度,严格的监军与军法制度(《史记·秦始皇本纪》。)。特别是关于战获首级者计而受爵的“上首功”制度,刺激将士滥杀战俘,甚至无辜平民,造成“秦人每战胜,老弱妇人皆死,计功赏至万数”(《史记·鲁仲连列传·集解》。)的杀人狂。官兵的这种杀人狂,是好战狂的体制官僚主义转化为杀人狂的个人官僚主义的血淋淋的例证,而这种好战狂的体制官僚主义又完全是帝王个人的私欲和霸业的结果。
3竭泽而渔地发动占全国劳力三分之二的兵卒、刑徒进行穷兵黩武的征讨和大兴土木,国
力耗尽,民怨沸腾。
今天,从秦兵马俑的赫赫阵势,不仅可以想见当时军威之盛,而且更应该想到暴力镇压下血
肉横飞的恐怖;不仅应该想到大批无辜平民身首异处的惨象,还应该想到,集军政财经大权 于一身的皇帝利用武力和军事管理办法来随心所欲地支配国民经济对生者的灾难。这是笔者站在秦兵马俑坑前时脑海里汹涌不已的又一批联想。
一言堂的威风和愚民政策的惩罚
要树立帝王绝对权威和个人迷信,必然会竭力执行愚民政策和思想言论管制。秦始皇在这方
面是首开记录的。
1用残酷野蛮的焚书坑儒措施禁止异己思想和言论的传播,大树特树“一言堂”的威风
,以防止“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史记·秦始皇本纪》。)的离心倾向。在当时人口稀少,知识分子尤其缺乏的古代,咸阳城一次坑儒四百六十个,按其所占人口比例来看,无异于在今天千余万人口的首都活埋数万名高级知识分子,或相当于消灭十个中国社会科学院。这种残暴镇压知识的恶果是难以估计的。居然有人还认为秦始皇对儒生还杀得不够!世上仇视知识分子的心态和卑视知识的“知识无用论”思想,莫此为甚!历史证明,焚书坑儒其实是自毁干城的愚蠢政策,鼠目寸光的极左路线。因为,儒学以其巨大的弹性和对人性及人际关系的细致入微的深刻理解,最宜于改造成为专制主义思想统治的巧妙手段和宗法伦理政治的娓娓动人的理论说教。所以,在汉武以后,经过不断改造的大儒家学说,就成为掩饰和补救封建主义专制法治过于苛暴刻薄的绝妙手段,成为两千年来专制官僚政治的精神支柱。
2禁废私学,实行“以法为教”、“以吏为师”(《韩非子·五蠹篇》。)的 官学,把专制教条主义、舆论一律和奴化教育法制化,开了教育界官僚主义盛行的先河。此外,还把“行刑重轻”(即轻罪重刑)推进到“刑用于将过”(《商君书·开塞篇》。),加强对思想罪、言论罪的严惩。其结果是,造成天下士“倾耳而听,重足而立,钳口而不言”(《史记·秦始皇本纪》。)的万马齐喑的局面,甚至到了在堂堂朝廷之上“指鹿为马”,满朝文武大臣只能口是而腹非的地步。体制官僚主义转化为大批量的个人官僚主义,莫此为甚。无怪乎“天下已乱,奸不上闻”(《史记·秦始皇本纪》。),二世死到临头,听到的还是群臣报喜不报忧的一片莺歌燕舞声。奇怪的是如此明显的前车之鉴,后来的帝王极少加以借鉴,经常可见的却是忠言逆耳反而惨遭横祸,不绝于书地受到大清洗。这只能说明,愚民政策的始终就是利令智昏。
最专制的统一和最分散的基础
秦始皇为达到政治上最大限度的专制和经济上最大限度的榨取这种双重目的,所采取的办法
是消灭“裂土分疆”的贵族及其领主型封建经济,而扶植以小农经营为基础的地主型封建经
济。
1废井田,开阡陌。早在孝公十二年就以“为田开阡陌令”(《史记·秦本纪》 )的法律形式促使领主封建经济瓦解,从经济基础和阶级结构上消灭离心势力,以配合政治上对世卿世禄世官的废除。
2以法令形式正式肯定土地私有权和自由买卖权;保护、扶植、奖励以小农经济为生产方 式
的新兴地主阶级的发展,为皇帝家天下的专制官僚政治制度创造一个离心力最小而向心力最
大的社会经济基础和阶级基础。例如,公元前221年,即统一六国的当年,使大部分农奴变
成农民的“更名民曰黔首”的法令一下,农民欢腾,“天下大脯”(《史记·秦始皇本纪》。)。公元前216年,又颁布“使黔首自实田”(《史记·秦始皇本纪·集解》。)的法令,即农民申报和登记私有土地权。此外,长期以来一直大量造就军功地主和“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③的富裕自由农。一批效忠皇上、人数众多,但因分散细小而易于控御的新兴地主阶级诞生壮大了,一批主张礼治复辟的分裂派领主旧贵族没落了。似乎已为君主专制官僚政治创造了最佳基础。但是,秦始皇对放开搞活的私有化毕竟缺乏经验,没有领教过官僚和经济打成一片的恶果和官、商、地主、高利贷者四位一体的能量,所以,随着地主封建制下流通经济的日益发展,官僚政治内部也迅速腐化。“故夫饰变诈为奸宄者,自足乎一世之间,守道循理者,不免于饥寒之患”(《汉书·货殖列传》。),社会贫富差距日益扩大。
3推行有利于小农经济与手工业生产的经济政策与人口政策(如“分户令”),各级地方官
吏都负有发展农林牧水利等事业的责任,还广设民仓和神仓,有严密的仓廪制度和田律、仓 律(《睡虎地秦墓竹简》。),以便控制封建时代最重要的国民经济命脉粮食。
除此之外,还建立全国的户籍登记,以便推行严酷的赋税徭役制度。统一全国的货币、度量 衡制度,加强财政控制。开发交通事业,便于对全国政治经济的及时控制和调度。发展庞大的官营手工业体系,建立直接为皇室和官僚享用的物资基地。废除六国古文,推行统一的小篆,并以隶书为日常通用省略字体,以便提高办公室和信息传播的效率,等等。
以上这许多便于君主专制和中央集权统治的官僚政治体制建设,虽然大大推进了历史的步伐,把当时的欧洲远远抛在后头,但也种下了历史的苦果,为二千多年后中国的现代化开始留
下难以摆脱的沉重包袱:最典型的专制官僚政治。
二千年之政,秦政也,皆大盗也
从前述种种革故鼎新的措施来看,十分清楚,秦始皇的个人官僚主义(最高官僚头目的压迫
欲和剥削欲),把官僚主义人治体制已经推进到了多么彻底的地步。帝王个人的绝对权威、
穷奢极侈、恣意妄为、专横暴虐,又因此而达到了史无前例的高度,桀纣幽厉的残暴,同始
皇相比,不过是儿戏。但是,物极必反,专制法治体制的急功近利和立竿见影的速效,也使
秦皇个人的人治体系迅速垮台。
强秦骤亡的教训尽管怵目惊心,但是,专制法治所开创的绝对权威的空前显赫局面及其满足
帝王个人霸业的速效,毕竟像鸦片烟之于瘾君子一样,对于一旦大权在握而欲壑难填的专制
暴君来说,是一种不可抗拒的诱惑。所以,后来的窃国者无不在谋臣策士的匡助下,尽量汲
取秦朝法治利于专制的一面加以继承与发扬,而针对其流弊的一面加以改良与弥补。所谓“
德刑二柄”并用,“儒法二术”兼施,无非是对专制法治进行儒术的改良,或使儒术改造得
富于弹性而兼容法术的精华,导致儒法合流。更确切地说,秦以后的儒法兼治或德主刑辅,
实质上都是法体儒用,法里儒表的辩证合题。
谭复生一语道破了中国传统儒术人治的本质特征就是秦皇所开创的专制法治:“二千年之政
,秦政也,皆大盗也。”(《谭嗣同全集·仁学》)
从大盗变成二千年的政治体制,又从政治体制归结为大盗。个人官僚主义和体制官僚主义的
互生互动十分清楚。
明白了这一点,我们在研究中国官僚政治体制问题乃至一切官僚主义问题时,就无论如何也
不应忽视人类天性中这种权威欲和占有欲的重要作用。今天谁要回避它,是无论如何骗不过
我们天性中善良的那一面,更无论邪恶的那一面。尽管这种善良天性,为了保持有秩序的安 定
社会和种族的繁衍与发展而不得不经常被邪恶所利用、所损害、 所侮辱。
我们看到,个人官僚主义和体制官僚主义的互相转化,归根结蒂,同样也在于它的寄生规律。
必然表现在偶然中
造成中国专制封建社会二千余年来长期迟滞不前的罪魁祸首,追根寻源,不是别的,应该说
就是这种法治型的个人专制独裁,或个人专制独裁的法治。
如果再加上相关的时间因素,可以更确切地说,原因就在于资本主义和个人专制法治主义这
两者何者在历史上首先成熟,首先强大的力量对比问题。两者的成熟与强大都有各自的规律
性可循,但两者相交时,孰强孰弱,东西方的命运却截然不同,这就是一种偶然的历史际遇
。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延续的根本原因就在于以专制法治主义的特征的人治大一统官僚政治过
早地太强大了。它的过早出现,堵塞了资本主义顺利出生和成长的道路。当后者勉强从土壤
贫瘠的石缝中探头而出时,所遇到的对手,绝不是西欧四分五裂的诸侯和四面受敌的王权,
而是已经强大得十分可怕和富有儒法兼治经验的大一统专制王朝。
在个人专制主义的“子宫”里,古代法治永远不可能孕育出现代法治来,尽管两者也具有某
些相似的体格特征,生物性状。
只要有这种个人专制独裁存在,法网越是“密如凝脂”,越非社会、人民之福。因为,上行
下效的结果,社会造出一大批专制的小皇帝、土皇帝来,败坏社会风气,使社会应该有凝聚
力的地方失去凝聚力,应该有楷模的时候失去楷模,应该有选择的机会时毫无选择的自由,
应该发挥首创精神的场合创造性被绞杀殆尽。官僚政治对有办法的邪恶,毫无办法,对无办
法的善良,很有办法。仅以执法而言,古老的司法短期行为“五过之庇”——“惟官(官相
护)、惟反(报恩怨)、惟内(裙带风)、惟货(受贿赂)、惟来(受请托)”(《尚书·吕刑》)
在这种局面下就会大肆泛滥。官僚政治就会在以权谋
利的风气中迅速腐化,腐化无能到令不行、禁不止的地步,不仅不能维护社会的公共生活秩
序,就是连自身的统治也无法维护,于是官逼民反的大破局就会一再重演。这一帮吸血的专
制魔王把中华民族压榨到沦为“东亚病夫”还不善罢甘休。
所以,要孕造现代法治,最主要的问题就是要换一个“子宫”,坚决地废止任何形式的个人
专制主义。
五千年文明古国的老夫,必也少其女妻,才能“枯杨生”。
让我们从历史的和逻辑的角度再作一些说明。先从历史方面来看。
西欧资产阶级为什么能夺得世界上人治变现代法治的历史头功呢?究其历史际遇,就在于西
欧封建主义的长期落后性,没有像中国那样早在公元前二百多年就进步到以地主经济为基础的
法治专制官僚政治形态,没有这么沉重的历史“进步”包袱。
西欧新兴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广义文化因素在诞生之初所遇到的对手,是一种“我的附庸的
附庸,不是我的附庸”的四分五裂和相对弱小的贵族领主官僚政治,以及与这种政治地理的
分散性相互匹配、互为条件的典型自给自足的领主农奴经济,这种经济不能支撑和满足大规
模的专制官僚政治的要求,但却对商品经济最缺乏韧性的抵抗力。这使承担商品经济重任发
展区际和国际贸易的商业资产阶级先天地占了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分散的领主官僚政治即
使拥有一些官营经济,也很微弱,不足以与私人经济相抗衡,因为血统贵族视商业为不洁之
物,不屑于经商务工,只好让此大权旁落。这就使资产阶级有足够的机会与时间来加强自己
的阵地,甚至还可以在各诸侯封建统治三不管的鞭长莫及之地,同逃亡的农奴、工匠联合起
来,像搞封建割据那样组成自由和自治的城市,甚至组成商业城市之间的国际同盟组织。这
类城市很早就有了自己的议会。等到十六七世纪西欧王权开始崛起,并与封建诸侯争衡天下
时,资产阶级已经有了足够的力量鼎足而立,并支持与利用王权打败诸侯,从全国统一的局
面中进一步扩大自己的经济实力,从而有可能去对抗、限制和削弱王权,最后取而代之,或
置王室于虚君的地位。但特别重要的是,这时资本主义经济的迅猛发展,使封建经济大量解
体,特别是封建地租已无法与资本主义地租相比,造成贵族纷纷破产,在这种情势下,封建
贵族内部从王室到外省地主,就分化出一支资产阶级化的、积极从事工商业和大农场经营的
新贵族阶层,他们由反对改革摇身一变而为改革的投机者,积极拥护者,作为资产阶级的强
大同盟军,不仅共同发展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科学技术和产业革命,而且共同以武力或金钱
迫使王室就范,清除封建阻力,推动社会和政治改革,促进文化教育进步,最后则以总统制
或者虚君制的确立来完成以资产阶级现代法治取代封建专制主义人治的全过程。虚君制的妙
用就在于以“真空的权力”填补“权力的真空”,杜绝任何政治明星觊觎专制权力宝座的野
心。这是解决人治的核心问题所在。
中国的情况恰巧相反。中国商工市民阶级和资本主义文化因素虽然最迟在十五六世纪的明代
中叶已经萌发,但是,明清时代资本主义萌芽一出世所遇到的对手,却远非四分五裂的诸侯
的捉襟见肘的王权,而是“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强大而且富有 大
一统控制经验、控制制度和控制组织的君主专制官僚政治,以及流通经济虽较发达,但官营
经济十分强大,中央政权控制商品经济甚为严密,控制海外贸易尤其专横(如几次实行全面
海禁),而且,巩固农工结合自给自足基本经济结构(以重农抑商等政策加强宗法地主统治)
也更有自觉性的地主官僚经济格局。即使官僚政治日趋腐败,洋奴哲学十足,但对付微弱的
民族资本主义萌芽的民主化、自由化和国际化的要求来说还是强大得十分可怕的。新兴工商
业者不可能利用任何政治角逐来形成与封建专制统治与分庭抗礼的独立力量。在这种情况之
下,重本抑末政策的一贯束缚,官僚豪绅的不断侵渔,官营经济的垄断钳制,
地痞流氓的敲诈勒索,有土斯有财的社会投资惯性冲动,官本位的价值取向等,始终在强有
力地左右着软弱的市民阶级的行为目标与方式,最后只能使积累投向购置田产和买官捐爵, 或
虚掷于铺张浪费、应酬官场之中。而官商地主高利贷的四位一体的流动性则使资产阶级永远
不可避免地会在王朝覆灭的战火和无政府主义的大肆泛滥的破坏中一再充当专制官僚政
治的殉葬品。中国资产阶级的这种历史脆弱性,注定了它不可能承担在反封建斗争中必须
完成的由封建专制主义的人治向资本主义法治过渡这一历史使命。
这种历史脆弱性的形成,就是因为中国专制法治主义的人治大一统官僚政治的过分早熟、过
于强大、过度先进所致。这种历史包袱越先进就越沉重,使后世子孙要花费更大得多的代价
去解脱它,也是不言而喻的。
这种历史际会所造成的资本主义萌芽在东方现代的难产,为马克思主义提供了一个填补真空
的机会。
在西方有过“短促解放梦”而流产了的社会主义得以在东方农民运动的子宫里找到发育成长
的寄托,因为,农民运动在东方不乏夺取政权重建全能极权政治的先例,而苏联工人武装起
义的成功最后也是由于和农民结成强大联盟才得以保持的。于是,在西方社会主义思潮便和
东方的全能极权政 治相结合,诞生出一个既有西方社会主义空想色彩,又有东方传统文化背
景既浪漫又现实的社会主义。说它浪漫,是因为马克思主义给了东方全能极权政治一个空想
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说它现实,是因为东方全能政治给了马克思主义一个社会主义的政治
实体。这种东方社会主义开足马力加强实施的结果,当然只能是进一步堵塞市场化和民主化
的通途,使现代化由“短促的解放梦”反而变成“漫长的解放梦”。这就是东方社会主义国
家不得不改弦更张,进行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的根本改革的必然性背景。
但是,在这种现实的全能极权政治实体和浪漫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条件下,只能依靠现有的
人治来推动现代的法治建设,为了实现分权而又不得不借重集权来改革。这就是近来新权威
主义甚嚣尘上的历史原因。
不过,哪个政治强人能够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纪元的明星,能够成功地把人治推进到现代
法治,则完全是充满偶然性的因素。这就是吃够了“开明君主”或“英明领袖”之苦的中国
人对新权威主义特别反感的历史原因。
看来中国实行现代化的通途并不很多,我们是否有一条不同于新权威主义的现代化道路呢?
这在以后还要论述,现在暂且不表。
让我们再从逻辑方面来考察一下由人治到现代法治的过程。
从古代人治基本规律到现代法治基本规律
为了便于说明,有必要把人治与现代法治及其基本规律的概念界定一下。
何谓人治?人治就是个人或少数人因缘历史原因掌握了社会公共权力,以军事、经济、政治
、法律、文化、伦理等物质的与精神的手段,对占社会绝大多数的其他成员进行等级统治的
社会体制。人治的总特征是最高掌权者凌驾于社会及其公共生活准则和法律之上。以他(或
他们)为首的庞大的官僚体系是一架只对上级负责而不对人民负责的统治机器。他们可以恣
意妄为,制法毁法,以权谋私,无恶不作,除非他们自我克制,改恶从善,社会则缺乏由传
统习俗或有效法制(实质上是强大的社会力量)支持的社会自律调节机制来制约大小掌权者把
公共权力私人化的倾向,即所谓“天下为私”或“家天下”的倾向。人治经历过多种社会经
济形态而逐步发展,结合多种区域条件而有许多变种,是相对于现代法治而言的社会文化现
象。人治通过自身的各种发育形态最终向自己的对立面现代法治转化,这是社会进化的规律
性所使然,不依任何个人的意志为转移,但确可因人为的影响而加速或迟滞。人治之转化为
现代法治,取决于人治的基本规律在内外条件作用下的变化,想最终阻止它或超前实现它都
是无济于事的。
所谓现代法治,就是受选民委托通过合法程序掌握一定社会公共权力的任何政权组织及其成
员,哪怕是国家元首或最高政治领导人,也只能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并在立法、行
政、司法相互制约(横向分权)和中央及地方相互制约(纵向分权)的条件下行使治理的权力,
不得越权与侵权。虽然这种权力在本质上仍然有社会不公平的影响存在,但随着现代法治向
未来更完善的形态逐步演进,有可能逐渐缩小不公平的程度而扩大公平的程度,正如它在最
近一二个世纪以来也是逐步演进的一样。现代法治在当今的最大特征是由虚君制、三权分立
的内阁制或总统制及地方自治体现出来的相互依法有效制约的政治多元化自律调节原则,它
永远杜绝了任何政治明星或野心家的太阳神化的可能性。
现代法治犹如政治生活形式的体育竞赛化。社会各实力集团、政党、社区、民族、阶层、阶
级根据共同遵守的政治“合约”选派自己的政治代表,组织政府、人民代表大会(议会)、法
院等联合的政权组织,参与政治活动,分配政治利益,就像行业、地区、国家根据共同遵守
的体育规章选派自己的运动员参加竞技一样。这里虽然有实力不平等的现象存在,但参赛者
都处于同一条件下竞逐,都由同一规则裁决胜负。任何政治明星,也和体育明星一样,只能
按照法定规则争一届之高低,而不能凭借血统、门第、山头、暴力等等特权终身垄断“政治
奖杯”,更不能加以世袭。这就是现代法治比人治进步和公平的所在。
在探讨基本规律之前,还需要重新解释一个概念。
何谓规律?规律是事物本质之间的关系模式,即列宁所谓的规律反映的是平静的东西。由于
每种事物本质都有自身的规律性,所以,各种大量相关事物本质之间各自的规律性就互为对
方规律性的变易性。简化地说,当甲方的规律性经常克服乙方的变易性时就表现出甲的规律
模式;当甲方的规律性常被乙方的变易性所克服时,甲的规律模式就转化为乙的规律模式,
或被乙的规律模式所扬弃。规律是规律性的一次表现,规律模式是多次表现。例如,铅字
阳模“太”,印刷一次,得“太”字,这是规律。印刷多次,虽每次有细微差别(如油墨分
子墨的多少),仍得“太”字是规律模式。铅字阳模“太”逐渐磨损,变成“大”,印成“
大”字,就变成另一规律和另一规律模式。在通常情况下,规律和规律模式可以通用,但严
格地区分和动态地考察时,规律是规律性的一次表现,规律模式则是规律性未被变易性克服
前的多次表现。所以,规律模式的规律性是相对的,而其变易性则是绝对的。也就是说,规
律(规律模式)可因条件的变化而转化,由甲规律(规律模式)转化为乙规律(规律模式),人治 规
律系统也因条件变化而逐步转化为现代法治规律系统。
封建官僚统治(人治)基本规律主要由以下五个层面构成:(一)个人专制集权规律性和亲族近
友离心规律性的关系;(二)官僚阶层内部各集团间集权规律性和分权规律性的关系;(三)统
治阶级内部各阶层、集团间集权规律性和分权规律性的关系;(四)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间
对立与统一的关系;(五)以最高统治者为首的官僚政治体系与人民大众之间对立与统一的关
系。后者是以前四个层面对立统一关系的集中反映。因此,人治基本规律也可以称为人治的
官民对立统一规律。而所谓人治的官民对立统一规律,按其总特征来说,就是官权或官本位
规律;按其反总特征来说,就是民心向背规律或载覆规律。只有当上述五个层面的后项规律
性都能克服前项规律性的情况下,人治基本规律模式才具备转化为现代法治基本规律模式的
可能性,否则,只是人治基本规律模式内在的发育变化,跳不出官本位的范畴。但是,要使
这种转化或扬弃的可能性变为现实性,还必须受外部规律的决定性影响。这就是:(一)新生
产方式足以最后取代旧生产方式,例如18世纪西欧产业革命的作用;(二)外来现代法治文
化的移入,如二战后日本在美军占领下由军国主义现代化(一种被扭曲的非真正的现代化)转
轨到真正的现代化。
现在回过来看中国历史的逻辑。
无论强秦15年骤亡也好,无论以后历朝治乱相循二千余年也好,都是人治基本规律在继续
发挥作用的必然结果。这是因为历史没有形成使人治基本规律模式转化为现代法治基本规律
模式的条件。这从人治基本规律的上述五个层面来看是很清楚的。
第一个层面。帝王个人专制集权倾向始终占有主导地位。秦二世做得特别过火,甚至把数十
名同胞手足和开国元勋都杀戮殆尽,造成自己最彻底的“集权孤立”,从而招致江山易姓。
以后各朝也莫不在“宫闱之争”的困扰中挣扎过,但始终没有使实君制集权规律转化为虚君 制
分权规律。
第二个层面。官僚阶层内部主张专制集权的集团始终占有主导地位。秦始皇甚至残酷迫害和
肉体消灭主张分权的集团,从而使自己的政策走向绝端而速亡。以后各朝两者水火不绝,当
分裂集团得手后,自己又成为主张集权的统治集团。始终是宗派倾轧规律占优势,没有转化
为政党政治规律(各大独立政党通过竞选轮流坐庄和分赃)。
第三个层面。统治阶级内部各阶级、阶层、集团、地方势力间主张专制集权者始终占有主导
地位。秦始皇甚至顺应时势在全国范围内千方百计造就了一个新兴地主阶级来取代贵族领主
阶级作为自己专制集权的阶级——经济基础。但是,由于地主阶级比贵族领主阶级更加分散 和软
弱,所以,在专制官僚政治横征暴敛竭泽而渔时,广大的中小地主阶层因缺乏抵抗而随同农
民相率破产,加速了秦的灭亡。以后各朝大都在战胜群雄割据,或与门阀、豪右、藩镇等分
裂势力作长期殊死斗争中实现或勉强实现中央集权的,并且不绝地设法维护、巩固封建地主
经济这个基础。始终是山头兼并规律占优势,没有转化为分权制下的普选规律。不像欧美在
资产阶级(或和新贵族)掌权后,首先实行了有利于这些统治阶级的纵向与横向分权下的选举制
度,以后逐步进化为普选制,从而保持互相制衡下的安定团结,形成了一个能巧妙地利用社
会自律调节机制保持长期稳定局面的统分结构模式。即使像法、意那样倒阁频繁的资产阶级
政府,也没有引起社会大动乱(意大利法西斯上台破坏了这种机制,是个例外)。
第四个层面。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的关系在专制独裁政权下对立是贯彻始终的,而统一则
是短暂的、低层次的。当秦朝在阶级斗争激化时,灭秦的势力都是受专制法治迫害最为沉重
的农民阶级、刑徒、戍卒、城市贫民,他们是起义的主力军和先锋队,此外就是被镇压的旧
贵族、知识分子、下级官吏和破产中小地主,他们是将领和革命果实的窃取者。以后历代王
朝莫不在治乱相循中重演这个模式,而始终没有逃脱阶级斗争规律的樊笼,即没有转化为现
代法治的阶级调和规律模式。西欧新兴资产阶级则不同,在保护私有制上,要和地主阶级特
别是经营大农场、大牧场和工商业的新贵族联盟,在争取人权和民权上,要和工人阶级和农
民联盟,虽然他们之间都有矛盾。因此,它是天生的阶级调和论者,尽管它也从事阶级斗争
,但越来越是阶级调和论者,它在政治上的最佳选择只能是阶级合作。那些主张并实行阶级
斗争和阶级专政的激进的和小资产阶级的政党,都失败了。而现代工人阶级在生产力高度发
展和改善了自身生活之后,也大都放弃了暴力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口号。
第五个层面。在官民关系中,在专制独裁政权下,对立是绝对的,统一只是相对的。秦在统
一中国以前,人民与官僚阶层还有某些共同利益,在统一以后不久,专制官僚政治就把官权
膨胀到了极点,横征暴敛、穷兵黩武的一切苦难最后都落在人民头上,这是暴秦骤亡的根本
原因。以后各朝也从未改变以民为壑的状况,一直受官权膨胀的官本位规律的支配,而没有
向伸张民权和限制官权的民本位规律转化。欧美资产阶级改变了官僚政治的封建专制人治形
态而实行现代分权制和法治形态,使官民对立大为缓和,并使民权逐步普及、扩大,由人身
权进到参政权,更进而达到今天的社会福利保障权。
由此可见,就成熟的形态而论,所谓人治基本规律统,就是指实君制集权规律、宗派倾轧 规
律、山头兼并规律、阶级斗争规律和官本位规律的有机结合,简言之,即权制约法的规律模
式。而现代法治基本规律统,就是指虚君制分权规律、政党政治规律、普选规律、阶级调和
规律和民本位规律的有机总和,简言之,即法制约权的规律模式。
中国封建制度的长期延续,人治基本规律模式不能转化为现代法治基本规律模式,如前所述
,其历史秘密就在于这两千多年中没有发生像西欧16世纪以前所发生的际遇,这个机会,
在秦始皇并灭六国,推行“一人为刚,万夫为柔”的专制法治的伟大业绩中夭折了。
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也像一个人一样,机遇很有限,如果失之交臂,很难找补回来,历史
进程就会大异其趣,不仅遗恨终生,而且透支子孙后代的幸福成百上千年。现在中国又面临
一个千载难逢的、能够以人治来推动现代法治的绝好良机,子孙后代的幸福已在胎梦中露出
微笑,望当政者三思而慎为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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