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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腊化时代的著名雕塑:拉奥孔群像(作者阿格桑德罗斯)
雲邊居士按:为了便于阅读和传播,这组教育问题的文章,我尽量以短篇的千字文形式出现,希望朋友们一起来努力,这个问题到了揭开锅盖的时候了,每个人都是有责任,也是可以有作为的,我相信。
2008年4月12日
政府帮助社会办学是义务不是权力
萧瀚
教育权是一种什么样的权利?
迄今为止,还有无数人并不清楚这个问题:教育权相对于个体的人而言,它是身心两方面获得正常成长的权利。所谓正常成长,便是自由成长,教育的一切措施都应该是为了完成这一目标,按照每个人的个性去成长。教育权相对于国家和社会中一员的公民而言,它是要让公民成为一个符合公民要求的人,其底线是成长为对他人无损的人、对国家、对社会无害的人。
因此,教育权属于受教育者本人,在他们成年之前,由父母或者其他有权的监护人代理行使。它从来就不能属于除受教育者个人以外的任何人。社会、国家对个人的教育权,只有服务的义务,唯有在受教育者本人或者其监护人不能正确行使教育权的时候,社会和国家才有进行辅助正常教育的权力。
因此,很清楚,教育权的权利主体是受教育者个人,只有特殊情况下,社会与国家才可以成为该权利的暂时的权力主导者。但是,由于人类的群居性质,生活以及伦理关系的同质性,教育权的表现方式往往是社会化的,从这个意义上,我们才可以说教育权属于社会——其根源是教育权属于受教育者个人,但无论何种状态下,它从来都不属于政府。
然而,自1949年以来,教育权的权利主体被彻底颠倒,它导致了中国教育的灾难。
1949年以来,随着新政权的建立,人民的教育权几乎被政府彻底剥夺,因此社会也就失去了教育权——本属于个人的教育权也随之丧失。与此同时,在很长的时间里,在一些边远、穷困之地,因为政府权力的未能完全深入,教育权反倒成为放任自流状态,但因此也造成文盲。
更为恶劣的是,政府剥夺了人民的教育权,政府要按照自己的目的培养“螺丝钉”和“社会主义接班人”,在很长时间里,还要人民税后埋单!直到前几年,所谓的“义务教育”才一点点落实,而这资金本来也是属于人民的,人民埋单的状态只是从税后变成了税前。
目前中国的应试教育现状之所以完全进入癫狂状态,就是因为政府剥夺了人民的教育权,剥夺了社会的教育权。在父母们的渴望中,初级教育和中级教育的目的只是为了受教育者考上大学,而大学几乎彻底垄断在政府手中——民办大学连基本的学位颁发权都没有,谁会心甘情愿地送他们的孩子去这些学校念书呢?只有那些实在没有办法的人才会做出这样的选择。因此,社会办学的动力被彻底扼杀,看看目前民办大学的艰难就知道了。因此,大学毫无疑问还是被操控在政府手中,由于政府投入的有限,僧多粥少的现状必然会导致各级教育局、学校、教师、学生疯狂。可悲的是,再怎么疯狂,能入学的人数还是有限——这种疯狂也延伸到初升高。
无论哪个国家,哪个时代,只要是政府垄断教育权,这个政府就是这个民族的千古罪人。1949年以后的中国政府在这个问题上已经做了59年的千古罪人,请不要继续做下去。
请政府将教育权还给公民、还给人民,还给社会,洗心革面,做正常的政府。
2008年4月12日於追遠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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