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搜索: 作者 标题

0

支持

文章标题载入中...

作者:博客中国 2007-05-28 12:34:56 发表于:博客中国

点击收拢文章正文

  阿哈湖位于贵阳南明区,这里不但是贵阳市民休闲踏青的天堂,也是城市供水的主要水源地之一,“五一”期间旅游人数剧增,给贵阳饮用水源保护带来巨大压力——为了保护这个城市水源,贵阳日前下发紧急通知,要求从5月1日起公务员及其家属禁止到阿哈湖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游玩。对违反者一经查实,将责成其单位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党政纪处分,这个禁令引起了舆论的争议。(5月5日《华西都市报》)


  禁令“保护城市水源”的良好初衷是没有问题的,但很显然,这个禁令严重混淆了公私界限,为公务员增加了公共义务之外的额外义务,侵犯了公务员的私人权利。法律并没有禁止公民到水源保护区游玩,游不游园那纯粹是公务员的私人事务,只要不占用工作时间,只要不花费公款,只要没有动用公权资源(比如开公车),组织就不能使用权力强制干预,公务员在私域内有“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的自由。不错,公职人员有做环保楷模的责任,但那只是一种道义责任而非法定义务,你可以倡议公务员让渡部分“游玩自由”做环保楷模,但绝不能强迫他们那样做。群己有权界,公私应分明,这是一个基本的政治常识。


  可能公众看惯了公务员享有某种特权,看惯了公职人员在公私不分中以权谋私、损公肥私、化公为私,所以他们对这个带着“让公务员损私肥公”意味的禁令表示了很大的赞同,认为公务员为了公共环保利益有责任让渡出部分私人自由,享惯了特权的公务员就该承担点儿特别义务。我认为,这不是一种理性的看法,公众为了自身权益不受公权侵犯,坚决反对公私界限不分,反对公职人员的损公肥私,反对政府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剥夺公民的私人权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公众同样要拒绝“让公务员损私肥公”的诱惑,不能接受以公益的名义侵犯公务员的私人权利。


  我们坚守“公私分明”原则,要求公私之间有一个清晰的界定,是为了确保每个公民有一个免受公权侵犯的私域,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公务员也是公民中的一分子,他们作为平民的利益,也应该受到这个法律原则的平等保护。如果我们今天作为旁观者,容忍了政府部门对公务员私权利的侵犯和剥夺,也许明天这样的侵犯就会落到我们自己身上。


  更重要的是,如果我们接受了“让公务员损私肥公”,公私间的界限就模糊不清了,公私不分最终的受害者还是普通公众。让公务员损私肥公——侵犯了公务员私人权益后,公众看起来似乎从中获得了某种利益,但公私间因此就没有了法律和道德界限:既然能让公务员损私肥公,为什么公务员就不能损公肥私呢?公私不分的制度语境中,“损私肥公”的公务员一定会以加倍的索取去“损公肥私”。既然他们被当作特殊群体看待,身上被赋予了某种特别的义务,他们也就敢理直气壮、毫无顾忌地去索要一些特别的权力。


  所以,我们反对公务员损公肥私,同样要反对让公务员损私肥公,不管处于什么角色都要坚守公私分明这个原则.

  • 上一篇:

  • 下一篇:

发表评论

称  呼:   要留下称呼请注册(或者登录)博客中国帐号

主  页:

内  容:

[刷新评论] [更多评论]文章评论


  • 载入中,请稍后...

看看有谁浏览了我的博客(想留下脚印,请先登录)


载入中,请稍后...
[郑重声明] 博客中国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博客网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有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
[本文网址] http://vip.bokee.com/ [复制]

Google提供的广告

我的导航


载入中,请稍后...

载入中,请稍后...

反病毒中心

博客中国48小时文章排行

48小时点击排行
48小时热评排行
48小时支持排行

博客中国精彩互动图文

博客中国最新文章列表

签发留言

  • 姓名:
  • 联系方式:
  • 公开留言
  • 内容:
  • 验证码: 看不清楚


载入中,请稍后...

载入中,请稍后...
主编信箱| 关于本站|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客服中心| 人员招聘| 友情链接| 导航| 注册
Copyright 2002 - 2005 Bokee.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