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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博客中国 2007-05-28 12:34:56 发表于:博客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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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历了几十年快速发展后,中国总爱和发达国家比较物质财富,但是很少比较精神财富(当然和发展速度慢息息相关)。精神财富的重点不是艺术(那只是寿命较长的物质财富而已),而是观念、科学。最落后的当属法律观念,中国人在这方面的落后可以以百年计算。

近日在威廉-伯恩斯坦的《财富的诞生》一书中读到爱德华-库克(曾经在十七世纪担任英国民事诉讼法庭法官、内阁大法官)的一些言论,他的许多见解让现在的中国人读起来一定是很有感触的。 他说过:“有了《大宪章》,国王就没有必要存在了。”在中国,什么时候能够达到“有了法律,共产党就没有必要存在”的地步?虽然库克说这些话的时候英国并未普及这一观念,但是当今中国没有任何法官敢说这类话。(落后四百年)

更有甚者,马克思几百年后也曾经说过:“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中国的法官有这么做的吗?如此看来,中国的法律连马克思主义都说不上。

库克奠定了普通法在英国高于成文法的地位。在普通法系中,法官的判例是法律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由于不成文,很难任意修改法律,等于天生获得了立法的独立性。相比之下,成文法也有能够任意修改的缺点,所以,几乎所有独裁、不民主的国家都采用了成文法。当然,如果立法部门有独立性,成文法也具有更具逻辑性、条理性的特点,如果真的发现了真理,也能够更快地进步,所以,采用成文法的国家中并不缺乏发达国家。

但是判例法并不是不能快速进步,例如,《模仿宇宙建立完美社会》更适用于判例法,不过,不是通过法官判例的逐渐改变,而是采用宇宙的判例(至少最基本的判例是宇宙行为),所以,关键在于改变判例的集合,如果不是全部采用宇宙行为作为范例,至少也可以将宇宙行为加入判例成为判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参见“《真理进化论》第七章 用宇宙主义统一法律、道德和制度”。

总体来看,至少在有政党、政府的国家里,普通法的判例制度更容易防止暴君、独裁的出现。库克在四百年前敢于维护法律反抗国王,而当今中国的检察官、法官连中央一级的官员都没人敢碰,这一差距又是四百年以上。英国八百年前的《大宪章》就开始了对国民自由和权利的保护,这一浪潮逐渐波及全球,但是中国显然还没有得到充分的保护(也许保护了下层百姓之间的不合理行为,但是无法保护上层对下层的掠夺,如几十年分房制度后突然房改对很多人的伤害)。

这并不是说西方的法律观念都是正确的,但是即使是错也错得比较精彩。美国总统杰弗逊曾说过:“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一条永远适用的法律。”他显然没有意识到社会领域存在永恒不变的真理,在完美社会中,只有真理才应该成为法律(参见“惩罚永恒的犯罪--当代法律的三重悲哀”),但是这种无知在西方法律上有一定的反映,一方面是提供比宇宙更多的自由,包括讲述谬误的自由(言论自由的一部分),也包括一些违背真理的自由(如市场不统一),当然也必然有对合乎真理行为的惩罚,如强调一夫一妻(参见“平等对待n夫m妻--从原子核学完美爱情”)。另一方面,西方国家在量刑方面也要轻于中国。

中国在这方面的问题比较复杂,因为缺乏政府方面的权威言论。首先,我不知道政府是否真的相信现在的社会制度是真理。要说是,正在有越来越多的制度违反马克思主义效仿资本主义;要说不是,对危害马克思主义的行为实施的惩罚是很强的,远远超过资本主义国家对社会主义言行的惩罚,应该是很有信心才对。况且,共产党干部及其亲属的很多行为也不像是为了共产主义理想,很多人把子女、财产送到外国去建设资本主义了。如果中国的法律只是为了帮助少数人借助权力富裕起来,这种落后又是几百年(洛克说过:法律的目的是对受法律支配的一切人公正地运用法律,借以保护和救济无辜者。)

注:以前不喜欢引用别人的言论,但是最近看到了一些有趣的名言,所以本文也引用几则。还是如我以前所说,名言中肯定是错多于对,但是有三点值得注意,首先是大多数错误也有一定道理(当然不是那种依靠权力要求所有人学习从而成就的名言),其次是对的比例可能稍高于庸人言论(例如,几乎没有关于民粹主义的名言),第三点是一些对的部分有很高的价值,揭示了一些大众严重缺乏的真理。

所以,名言所蕴含思想的平均水平大大高于大众言论,只要这些名言不是通过强制印刷、学习、背诵而成为名言的。最后,针对中国最近臭不可闻的民族主义、爱国主义思潮,奉送若干名言(部分证明中国不仅在法律观念上落后数百年,在民族、国家关键上也是一样):

涅克拉索夫:“对祖国来说,没有比一切都满意的爱国者更可怕的敌人了。”

托马斯-潘恩:“爱国者的责任就是保护国家不受政府侵犯。”

乔治-简-纳森:“爱国主义是超越于原则之上的对于不动产的一种专横的崇拜。”

罗素:“爱国主义就是积极地为了微不足道的原因杀人并被杀。”

爱因斯坦:“爱国主义就是让你确信这个国家比所有其他的国家都要出色,只因为你生在这里。”

塞缪尔-约翰逊:“爱国主义是无赖最后的避难所。”

甚至列宁:“每当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出现重大危机的时候,爱国主义的破旗就又散发出臭味来。”以及“民族主义是一种幼稚病,是人类的麻风病。”

本专栏理论基础来自《真理进化论--模仿宇宙建立完美社会》,http://www.cnwpp.com/news/view.asp?id=339可邮购,www.unifytruth.com有初稿和一些新文章。转载请联系作者,发邮件至:unifytrut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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