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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博客中国 2007-05-28 12:34:56 发表于:博客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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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许多情况下,面对一些负面的突发事件或工作失误,一些地方和部门往往采取“地方封锁主义”——对上缓报、瞒报、漏报;对下则以虚假数据公然欺骗公众,剥夺公众的知情权。这种“封锁主义”的危害是极其严重的,可能导致公众对政府信息的“信任危机”。

譬如,在前不久的“海城豆奶事件”中,以新华社等为代表的媒体,采访深入,报道详细、客观;但与此相反,当地的大多数媒体对“海城事件”的报道,不但少得可怜,而且内容和形式也都很枯燥、单调,对一些关键性的问题总是回避。结果,许多辽宁人是从北京媒体上了解“家里”的大事的,以致出现了百姓“不再信任政府”的尴尬。(《中国青年报》4月18日)。

在笔者看来,之所以出现公众信息的“地方封锁主义”,既与公众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有一定时滞和技术手段等客观因素有关,但更主要的恐怕还是某些地方部门主观造成的。 

一是怕把真实情况告诉大家,引起社会恐慌。但这种“先验”推断,经不起实践的推敲。实际上,把真实情况告诉大家后导致的恐慌甚少,而没有公布公众信息导致恐慌的则数不胜数。“9·11事件”之后,美国政府发布的信息就包括两部分:一是“危机信息”,即关于恐怖分子、政府报复方式及程度;二是“安定信息”,即呼吁公众尽可能地恢复正常生活。事实表明:在政府公布“危机信息”之后,并没有引起社会恐慌,公众能冷静应对危机和恐慌的主要原因是他们心里有数。更进一步来说,在目前资讯异常发达的年代,要想控制住公众信息,无疑是不明智的。 

在许多情况下,我们必须警惕,不能只是侧重于发布“安定信息”,而“危机信息”严重不足,否则容易引起公众对政府信息的“信任危机”。从本质上讲,要提高公众信息资源配置的效率,彻底打破信息公开制度下的“地方封锁主义”,最重要的规则就是要求信息披露的动态均衡性、完整性、准确性。

在4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常务副部长高强表示,“要严格疫情报告制度,所有医疗机构都要加强疫病监测,及时准确核实疫情,如实上报政府有关部门,绝不允许缓报、瞒报、漏报。”所以,“地方封锁主义”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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