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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博客中国 2007-05-28 12:34:56 发表于:博客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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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力亚事件:中国媒体的集体性诲淫诲盗

司马平邦

这个新闻过去一两年了,因为我很少看电视,所以,如果不是朋友提起,还不知道。

更不知道故事中的男女主人公,一个中国女大学生朱力亚,和巴哈马籍的留学生马浪,现在情况如何。

相关链接如下:

http://news.163.com/06/1201/12/318OQN9O00011SM9.html

http://news.sohu.com/20050723/n226421922.shtml

http://blog.sina.com.cn/zhuliya

http://bbs.xj169.com/printpage.asp?BoardID=3&ID=62003

参与这次炒作的有多家国内知名媒体,如XXTV,《N方人物周刊》等。

故事是这样的:

武汉某大学女学生朱力亚,主动公开自己是个爱滋病患者,让她感染爱滋病的是她的巴哈马籍留学生男友马浪,而当她得知自己患有爱滋病时,马浪已离开中国,不知死活了,是马浪所在国的驻中国使馆找到朱力亚告诉她实情的,从此朱力亚失去了一个正常女孩的正常生活,那还是2004年夏天的事。

之后,数家国内媒体对朱力亚进行了公开报道采访,其中一个采访记者是XXTV的《面对面》王Z。

大部分采访和炒作的内容很奇怪:

是关于朱力亚和马浪之间的爱情,而不是爱滋。

朱说,虽然马浪给她带来了爱滋病,让她将过早地离开人世,但她仍然爱着这个巴哈巴帅小伙。

媒体们,中国的媒体们,则抬着这个爱情至上的女孩的轿子,高声赞美着这个好不容易发现的“爱滋爱情”。

间中,还有朱力亚一些对中国现状的抱怨,抱怨什么呢,社会因为她大胆公开了自己的爱滋女身份而不再那么自在地接受她,她不能入党了,还假设如果在美国,一定不会这样,美国多好啊,爱滋病患者可以享受一个正常人的生活。

但我听说当NBA巨星魔术师约翰逊公布自己的因荒淫无耻的私生活而染上爱滋后,大部分NBA球员拒绝再和他一起打球,卡尔·马龙公开表示,自己害怕在球场与这样的球员“肌肤相亲”。

我也不知中国的媒体们怎么了。

不,首先是中国的姑娘们怎么了?

爱一个给自己带来爱滋病的外国人,而且这个外国人之前已经知道自己也是个爱滋病携带者,而没有在两人的性关系中采取保护措施,这样良知沦丧的无耻之徒居然得到了一位中国大学的女高才生(朱的外语水平很高,让她得以被马浪泡上)的如此执着得的爱,不要命的爱,中国女孩的爱情居然这样廉价,我看到在马浪消失后朱力亚还在念念不忘地想着马浪的好,还在单相思一样地说只爱这个男人,没有一点儿恨,而我亦听说,就是这个马浪的巴哈马浪子已经给6个朱力亚这样的女孩传染上了爱滋病毒。

把对一个恶棍的中了心魔一样的迷恋当成“爱”来粉饰,让我相信《色,戒》在中国人群里确实大有人缘,张爱玲说征服女人最好的办法通过阴道,我不知朱力亚是不是受到这样的蛊惑,而且似乎也不应以这样阴暗语句的形容来讲一个女人,但这个朱力亚确实让我想到了汤唯演出的王佳芝。

我对王佳芝的概括只有一个字:贱。

疯了一样爱一个恶棍,因此而被生活抛弃,你不要再去找什么别的原因,你得到的一切可怕后果都是活该的。

阿弥陀佛,但我佛慈悲亦惩恶啊。

其次,中国媒体们怎么了?

无论是XXTV,还是《N方人物周刊》(又是南方系),把一个公共新闻媒体的社会良知降低到一个如此SB地步,把一个带着明显犯罪色彩的社会事件包装成另一个浪漫色彩的人性故事来讲述,这就是蒙骗大众,我耐心地看完网上的相关采访,既没看到记者对朱力亚经历的如此荒谬弱智爱情的质问,也没有对观众读者的提醒,他们似乎真的被这样一个如美丽的大烟花一样美丽(其实如邪恶的如海洛因一样邪恶)的故事所征服了,滥情至此,让人恶心。

媒体是无知呢还是别有用心?

谁让朱力亚感染了爱滋病?马浪是否相当于杀人凶手?凶手是不是要缉拿归案以命抵命?

这是不是一件杀人案?如果被害人说“我爱这个凶手”,法律部门就该放弃诉讼的权力?而新闻媒就要不遗余力地去把这件杀人案描写成当代版的罗密欧与朱丽叶?

我不知道中国法律对有意向别人传染爱滋病或者其它传染病有什么样的定罪法则,但我相信,这样的人肯定是在犯罪,而我更认为那些身受其害却不自觉反而绘声绘色把这桩罪案包装讲给别人的“受害者”也一样有罪,而让这样的罪再去误导不知情者的传播者(媒体)也一样有罪,罪同窝藏案犯。

我对朱力亚顽强的生命力和固执的爱情观不得不表示佩服,但对她的糊涂(是糊涂吗,我也可以把她的这种炫耀式爱情当成变态的报复社会和协同杀人)更表示愤怒,同时,亦对卷入此事件报道中无病呻吟过的中国媒体表示极大的鄙视,你们知道这样的报道又会让多少无知女孩重走朱力亚之路吗?

再次,中国的法律怎么了?

到现在,我还没发现相关法律部门介入此事(朱肯定是没有提起对巴哈马混蛋的诉讼,但作为公共部分存在的中国法律部门应有主张权力的机会)的记录,很遗憾。

巴哈马,一个弹丸小国,的一个在中国领土上散布爱滋病毒的王八蛋公民,的所作所为与当年日本鬼子在哈尔滨平房区制造细菌武器有什么区别吗?中国的法律是不是因为他是个外国人,就可以放过这样一个罪犯?

外国人在中国领土上到底还要享受多长时间这样的特权:泡中国女人!

这件事让我们可以重视反思国家的对外籍公民在中国领土上享受到的那些太多优惠政策。

中国人里或者有一些命贱如斯的女人,难道中国法律的尊严也贱至此可以随意践踏?

我很难过地看到当一个中国女演员因为出演一部为汉奸唱人性赞美诗的电影被封杀后,一群无聊的北京法律工作者娇情非常地跳出来想替之出头,却看到不一个向中国公民身上传染了爱滋病毒之后溜之大吉的小国恶棍,居然没有任何一个法律工作者会向他发出任何一声愤怒,倒是由我们的国家电视渠道向这个恶棍隔江唱起后庭花。

我想,这个中文名叫马浪的爱滋病王八蛋最后也一定不会有什么好结果,必死无疑,但我很怀疑这个人临死之前是不是真的很痛苦,因为按一个纯粹恶棍的逻辑,他的几年中国之行真的很够本,不但玩了中国女人,也强“强奷”了这个国家的主流媒体,并且被他“强奷”的对像们还不停地乞求着,再“强奸”我们一次吧,这是我们经历最爽的最人性的“强奷”了,这就是爱啊!

人肉搜索如下:

马浪,据说是一个巴哈马,男人,爱滋病患者及恶意传播者,全球通缉之,天涯海角上天入地,不能让他再害人。

这样的恶棍不杀不足以平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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