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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博客中国 2007-05-28 12:34:56 发表于:博客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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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款!捐款!做朽!作秀!

一窝蜂的在捐款,你捐十万,我捐一百万。

这是人民团结的现象,是值得振奋的好事情,可见“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可歌精神。

不管怎么样,都是奉献了爱心,拯救了灾区人群。奇怪的是很多捐款的性质变了,变成另外一种广告性质的义务,难道不是吗?这也许就是品牌效应吧,每个拿钱出来的人似乎都不愿意自己的钱白拿,忙着大幅度的开新闻发布会,做广告。这里的每个拿钱的人,指的是那些抛头露面的人,或者是老板、明星。

倘若,社会上这些小人物一百块一千块的都去做广告,大家想想这种爱心奉献是名传千古,还是拿点钱来作秀。我这种说法可能会遭到很多人的反驳,说我破坏那些捐款人的形象,打击他们再献爱心的信心。我们当然得做之无愧的行动起来,拯救自己的同胞,倘若救自己的兄弟姐妹都要让报社来报道下,岂不是天大的笑话。

就如文心所说,访问某个网站时,弹出来一个大幅广告:某公司捐赠什么,救助灾区。这种媒体广告是很有效果的,能让网民深刻的记住这个品牌。

更搞笑的是,各大媒体都在公布捐款名单,还列入个排行榜,跟什么评选活动似的。

有人还拿明星来做秀,说成龙捐了一千万,为什么刘德华才捐这么点,真的是没新闻可做了,拿这些笑话来取阅人民。此时应该是严肃的来对待受灾人民,怎么把捐款搞成娱乐新闻,让网民们眼前一片迷茫呢。那么,国家是不是要按照明星们的个人收入规定他们每人捐多少钱,这样才算是公平呢?

记者们这几天忙着给这个企业采访捐款事项,编辑们忙着安排版面,一切民生都不及地震,看起来都是应该做的,但谁都知道,这背后却是利益操作,捐了几十万的居然半版宣传,而一千万的只是公布了一下名单。一记者朋友这样对我说:捐款的太多了,只能公布一下名单。而打开报纸看到的却是,一半版是某公司捐款多少元,与灾区人心心相连。

我很佩服一朋友,在灾难发生的第二天就说:“我想领养一个孩子,大不了不买车了。”

大家看看,一个人的爱心,尽管还没有做到,差距却是那么的大。而那些全国人民暗地里向红十字捐款的人呢,他们默默无闻,积少成多,他们需要表扬一下吗?需要。可是他们本人不需要,只要能为受难同胞做点事,那就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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