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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笔下的主角们都有足够的能力保护自己,乔峰有豪爽的性格和绝顶武功、黄蓉有俊俏的面庞和冰雪聪明、韦小宝有通天的人脉和运气、陈家洛有显赫的家学与渊源,岳不群有深藏的阴险与不择手段。行走江湖倘若没有绝对的过人之处,也得有相对的过人之处,比如梅超风这个层面的人物,再差的就是江南七怪这个层面,可即使江南七怪在他们的地盘上也是能呼风唤雨的。上述的这干人等都是侠客,如果硬要把我们自己安排进武侠小说,从中找出与我们相对应的角色,包括笔者在内的绝大多数人恐怕只能是那些被大侠们所横扫的排序在二十师兄之后的小学徒,面目不清而且专门用来被正派或者反派干掉,不仅无名无姓还没有台词(中掌时的惨叫或者缺胳膊少腿时的呻吟不能算作台词)。
所幸我们没有生活在武侠世界里,我们的命运也不由作者所支配,虽然包括笔者在内的绝大多数人资质平平,我们仍然是自己生活的绝对主角,我们也行走江湖,这江湖就是我们的现实世界。形色匆匆地走在人流里,你是否想过,现实世界里的我们是否拥有能抵御各类“大侠”、“掌门”、“洞主”、“岛主”们“掌风”、“剑气”和“铁蒺藜”的护身盾牌,如果有,这护身的盾牌是什么?
如果我们没有护身的盾牌,这就是个丛林社会,我们将朝不保夕,谁得罪了领导或者领导认为谁得罪了他,谁就会被制裁,谁得罪了膀子比他粗的人或者膀子比他粗的人认为谁得罪了他,谁就会被修理,谁得罪了一群人或者这群人认为谁得罪了他们,谁就会被唾面,我们只能如此地苟活于世——在狼的面前我们是羊,在羊的面前我们是狼,我们的尊严来自于锐利的牙齿、健壮的肌肉和逃跑的速度,我们和野生动物没有区别。但,我们毕竟不是野生动物而是人类,而且我们生活在文明社会,因此,至少在理论上,我们每个人都拥有一块护身的盾牌,以作文明社会和动物社会的区别,这块盾牌就是法律。
多年前,老师根据教科书上写的内容告诉我们,法律是由统治阶级制定的、用以维护其统治的具有强制约束力的行为规范。按照这个说法,法律不仅是统治阶级的盾牌还是统治阶级的长矛,是用来对付被统治阶级的专政工具,被统治阶级的手里当然是没有这对矛盾的,他们只是被法律这根长矛威逼的客体。如今,时代变了,统治阶级的概念语焉不详了,被统治阶级在报纸和电视上也很难找到了,加上西方先贤们数百年前鼓吹的人人平等、天赋人权、自由民主和社会契约的理论飘洋过海在太平洋西岸落地生根,法律的阶级性这个根基晃动的十分厉害,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之间的界限也越来越模糊,直接的证据是大家填表时已经很难有机会填身份、出身、成分等栏目,因此现在很难区分或者至少在字面上很难区分谁是统治阶级谁是被统治阶级,与此同时法律的定义也与时俱进不断地变化,它正悄悄的向西方法律的定义靠拢。在当代的语境里,法律这块盾牌不区分“大侠”还是“二十一师兄”,都平等地予以保护,它只识别合法和非法,合法的予以保护非法的予以制裁,所以即使我们没有武功、没有后台、没有高智商,我们也能在这块盾牌的保护下安身立命,甭管是谁也不能由着性子伤害我们,因为那样做是非法的,是要赔偿的、被制裁的、甚至坐牢掉脑袋的。
当然,因为法律的眼睛不具备区分好人、坏人、伟人、俗人的功能,法律条文里只有国家工作人员、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证人、行政相对人等这些“人”,没有高尚的人、卑鄙的人、大人、小人等这些“人”,所以这块盾牌往往冰冷、僵硬,这些特性决定了法律不是万能的,它不能解决我们生活中的所有问题,它只能给我们安全和做事情的规则,剩下来的部分由道德和宗教来填充。无人的夜晚,法律没有能力让一辆汽车在没有电子警察的红灯前停下来,人的内心里,法律没有能力驱除对金钱和美色的占有欲望,道德和宗教却有能力做到这些。道德和宗教没有强制能力,但是却能锁住人类心中的魔鬼。一些朋友认为中国的法律落后,所以中国踉踉跄跄,笔者认为,如果中国人没有能够锁住心魔的道德和宗教,再好的法律也不能让中国大步流星,套用那句名言——法律不是万能的,没有法律是万万不能的。(作者:王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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