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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博客中国 2007-05-28 12:34:56 发表于:博客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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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阶级学说和当代中国现实

——在纪念《共产党宣言》发表160周年学术研讨会上的发言

李延明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1872年德文版序言中说:“这个纲领现在有些地方已经过时了。”[1]同时,他们又指出:“不管最近25年来的情况发生了多大的变化,这个《宣言》中所阐述的一般原理整个说来直到现在还是完全正确的。”[2]在1888年英文版序言中,恩格斯重新引用了这段话,并且再次申明,这个《宣言》的有些内容已经过时了,但是其中的一般原理整个说来直到那时还是完全正确的。

什么是《共产党宣言》所阐述的一般原理呢?我认为,就是恩格斯在1883年德文版序言中所说的《宣言》的基本思想。恩格斯说,贯穿《宣言》的基本思想是:“每一历史时代的经济生产以及必然由此产生的社会结构,是该时代政治的和精神的历史的基础;因此(从原始土地公有制解体以来)全部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即社会发展各个阶段上被剥削阶级和剥削阶级之间、被统治阶级和统治阶级之间斗争的历史;而这个斗争现在已经达到这样一个阶段,即被剥削被压迫的阶级(无产阶级),如果不同时使整个社会永远摆脱剥削、压迫和阶级斗争,就不再能使自己从剥削它压迫它的那个阶级(资产阶级)下解放出来”[3]。这段话中的第二点和第三点,就是阶级和阶级斗争。恩格斯在1888年英文版序言中再次申明了以上三点,并且说,这是“构成《宣言》核心的基本思想”[4]

由此可见,阶级和阶级斗争属于《共产党宣言》所阐述的一般原理,并且属于其中“核心的基本思想”。它并不在马克思恩格斯认为随着时间的推移“已经过时”的那些内容的范围之中,而在他们认为不管情况发生多大变化仍“完全正确”的范围之中。

《共产党宣言》第一章第一句话就指出,自原始公社解体“至今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5]紧接着,分析了阶级社会各个历史阶段的阶级构成和阶级斗争的状况,提出了阶级斗争是推动阶级社会向前发展的直接动力的观点。继而,着重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阶级斗争的特点,提出了“一切阶级斗争都是政治斗争”[6]的著名论断,指出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用暴力推翻资产阶级而建立自己的统治”[7]。虽然这一学说往后又被马克思恩格斯自己进一步充实了,被后世的马克思主义者进一步发展了,因而在《宣言》中的论述还不是它的最后完成,但是马克思主义阶级和阶级斗争学说的基本点它都已经具备了。

今天与马克思恩格斯创立其阶级和阶级斗争学说时相比,世界的阶级状况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体力劳动同脑力劳动的差别和对立缩小和减弱了,工农差别和城乡差别也缩小了。蓝领工人的数量在经济发达国家显著减少,已经不占人口的大多数。白领雇佣劳动者的数量显著增加。服务业和信息产业的从业人员大量增加。独资企业的比例减少,而股份制企业的比例增加。由于信用的发展,交易方式的发展,通过雇用工人在直接生产过程中获取剩余价值的人的数量比例越来越少,而通过流通在剩余价值再分配过程中获取剩余价值的人的数量比例越来越大。

然而,当代现实并没有超出马克思主义所能解释的范围,情况的这些变化并没有达到能够否定和推翻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学说的程度。只不过马克思主义阶级学说的研究对象内部发生了一些变化,需要对它进行新的分析。

阶级和阶级斗争学说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列宁主义的重心。在阶级和阶级斗争学说的指引下,俄国的无产阶级政党通过十月革命夺得了国家政权,中国共产党也经过长期的武装斗争取得了国家政权。另一方面,无论是苏联共产党还是中国共产党,在执掌国家政权以后都犯过把阶级斗争强调过头和运用过头(以及方法不当等)的错误。

既然过了头,犯了错误,当然应该纠正。

然而,在剥削阶级已经消灭以后仍然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方针是错误的,并不等于人类历史上阶级分划和阶级斗争并不存在,不应该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方法和阶级斗争学说去认识历史上存在过的阶级结构、阶级关系和阶级斗争。只不过我们在运用这一学说时要认清它的适用范围,认清阶级问题同民族问题的关系,不要把它运用到不适当的范围和不适当的程度。

20世纪五十年代,经过对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我国曾经消灭了剥削阶级。从八十年代开始,经过改革,我国又恢复了私有经济成分,到2005年,我国大陆已有私营企业430万户,投资者1109万人,雇工4715万人,注册资本61331亿元。1956年以前,我国大陆的私营企业主只有16万人,雇工数只有250万人,资本额只有24亿元。那时候人们公认他们就是一个阶级,即民族资产阶级。现在私营企业主户数是当时16万人的26.8倍,投资者人数是当时的63.7倍,雇工数是当时的18.8倍;资本额相当那时的639倍(扣除价格变动因素)。怎么反而不是一个阶级了呢?

有些人从邓小平说过的“如果我们的改革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么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8]这个论断出发,为了维护改革开放,坚持“改革没有失败”的观点,就拒不承认资产阶级已经重新形成的事实。这是与实事求是的原则完全背道而驰的。我认为,相对于衡量改革开放成败的邓小平这个具体论断来说,实事求是在邓小平观点体系中占有更为重要的地位。我们完全不必死守着邓小平把是否重新出现两极分化和出现资产阶级作为衡量改革开放成败标准的说法,而应该跳出这个死结,用邓小平提出的“三个有利于”代替“两极分化和资产阶级是否产生”来作为衡量改革开放成败的标准。而且,不论是“两极分化和资产阶级是否产生”标准论,还是“三个有利于”标准论,相对于实事求是来说,都应该处于从属的地位。也就是说,如果它们同实事求是的原则相冲突,就应该放弃,否则实事求是就不是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真正的思想路线。承认资产阶级的存在并不等于就要把同它的斗争放在首位,并不等于拒绝同它的合作。对某个事实的承认同针对这个事实所采取的方针政策完全是两回事。

除此之外,因为长期以来我国没有把宪法规定的公民利权和国家机关产生的途径落到实处,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命运实际上并不由选民决定,而是自我产生,自我决定,自我传宗接代的,他们事实上掌握着本应属于全体选民的国家主权。所以,除了民间资产阶级之外,我国还存在着一个官僚特权阶级,名义上属于全民所有的国家财产,事实上是由这个阶级支配的。官僚特权阶级同广大普通公民的矛盾正在逐渐上升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他们同广大普通公民的斗争也属于阶级斗争。

如果否认阶级斗争能够使阶级斗争自行消失,那固然很好。然而实际生活并不是这样的。现实生活不是梦幻,不能够凭咒语或者想象使事物出现或消失。阶级和阶级斗争是客观存在,不是马克思主义者幻想出来,强加给现实的。只要还有私有经济成分,只要还有特权存在,只要还有与这些成分相应的社会成分即阶级,那么阶级压迫、阶级剥削和随之产生的阶级斗争就不请自到,闯入我们的生活之中,并且挥之不去。

2008年5月17日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49页。

[2] 同上。

[3] 同上书第252页。

[4] 同上书第257页。

[5] 同上书第272页。

[6] 同上书第281页。

[7] 同上书第284页。

[8] 19853月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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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出生于北京,大学专业为日语,现为自由职业者,主要从事翻译、咨询顾问等工作,对历史无师自通,尤其是对《资治通鉴》的研究独树一帜,著述多为历史论文以及针砭时弊的杂文。史学方面的主要贡献是以缜密的推理论证了林彪同志的冤案,详情请见《潘太史论毛林关系的前因后果》。另外,潘太史在全世界第一个公开提出了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为体制内与体制外的矛盾,所谓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早已胜利地完全了它的历史使命而过渡到了官场经济的新时期。

联系方式:tang_wenjie1970@ms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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