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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国际频道的一位美女主播被一位娱乐评论人“报料”了一把:说女主播是新疆某上市公司的股东,身家近千万。她还是股市里的短线高手,其操作手法和盈利能力甚至远超某些基金经理及专家。随后,一位名叫“坚明”的网友在博客中透露,该女主播“正是这家上市公司2007年底流通股股东之一,持股数量为80万股,依12月31日的收盘价13.08元计算,其市值为1046万元。单就这只股票,该女主播当时就是名副其实的千万富姐了。” (6月18日《现代快报》)
我算是有点明白了,看到人家发财,一些人心怀嫉妒,就用现在惯用的网络炒作伎俩来“曝光”人家的“老底”。这可能是一帮闲着没事整天找事的人吃饱了撑的,拿人家的私人信息开涮,这倒可以理解,因为无聊的人总会找到无聊的事情。不能理解的是,媒体记者还煞有介事的给人家打电话,要问问人家是不是真的是“千万富姐”,人家电视台的工作人员给你一个“不知道”的回答算是给你面子了。美女主播的私人活动凭什么要让给你老老实实地讲啊?即使正常的理财行为,能够赚到一千万,我觉得任何一个小股民都不会到处宣扬的,何况人家老公可能是“投行高管”。把自己往火坑里送,人家没那么傻。
不管是谁,只要她的智力超过那些用下半身“经历”去写作的女性作家,她就会有天生的本能去维护自己的那点隐私。除了那些想出名而不择手段的“芙蓉姐姐”,没有谁会展示自己变形得让人恶心的身段,同理,除了那些想报复人家的“饶颖”们,没有谁愿意暴露自己的性经历。炒股也像性经历,任何人都没有义务向社会主动公布,除非法律有规定。
当然,如果那位女主播依靠老公的“内部消息”大肆敛财,这就必须得由法律来审查,而如果真的就是靠的人家的智慧,任何人都没有去指责的权利。如果你不服,如果你嫉妒,你可以在股市上与她一拚高低;如果你有真凭实据,说人家搞投机倒把,那你有权利向相关部门去举报。不管你是有多牛逼的评论人,也不管你是有牛逼的“网友”,都不要轻易地在网络上指名道姓地说在“披露”人家的“惊天内幕”,干那些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其实没多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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