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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调油价电价不应回避热点话题
据《新华社》报道:国家发改委宣布,自
此次对油价电价的提高,虽然略感突然,但人们早有心理预期,完全能够接受与理解,只是对于与涨价相联系的几个热点话题,这次和往常一样,有关部门同样采取了回避态度,为涨价平添了一些神秘色彩。这些热点话题主要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
如石油、电力一类的垄断行业,其大大高于其他行业的收入行为,应当如何与行业或企业的亏损联系起来。当石油企业因为国际油价与国内销售价格倒挂,造成行业性亏损后,这些企业因此一方面享受着巨额的财政补贴,一方面仍然像原来高利润的年代一样,享受着比其他行业高数倍的工资福利,媒体上每当有提高油价电价的报道时,社会舆论就往往伴随着降低这些行业福利待遇的呼声,但一直得不到有关部门的正面回应,最后的结果往往是涨价。
与此相关的一个问题,就是成本监审。比如电价,众所周知,在煤价大幅度提高的情况下,真正遭遇成本压力的是电力企业,而电网的利润并没有受太多影响。但这一环节的利润率相当高。据报道,今年初,广东省物价部门在电网企业的成本监审中发现,仅广东省电网,2007年的利润就高达142亿元,整个广东电网的资产只有800亿,资产回报率达11%,远超出国际上6-8%的平均水平。因此,有专家就我国电力企业亏损问题建议,可以通过适当降低电网利润来平衡,尽量减少提高销售电价对经济生活的影响。这样的建议,同样看不到正面回应。
再如,我国的成品油价格涨价以后,每升零售价达6-7元人民币,有的品种价格更高。这一价位中,并不包括车辆的养路费、通行费等,这就使人们很自然的想到期盼多年的“燃油税”。我们10多年前就计划出台这一税种,并专门立法。为什么迟迟难以出台,当时一个时髦的说法叫“择机”。择的什么“机”?就是“机会”,因为没有合适的机会,所以难以出台。可广大社会公众一直搞不明白,什么才是“适当的机会”?当年的国际油价每桶20美元,不是“机会”,现在每桶涨到了130多美元,还不是“机会”?有关部门应当对这一热点话题,给以解释或说明,使已公布多年的燃油税尽早成为现实。
与油价上涨相关的另一个热点话题,就是这次每吨汽油柴油提高1000元以后,国家对具有垄断性质的石油集团补贴问题,将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公众关注这个话题,有两个方面原因:一是每吨补贴1000元,有关人士称,按照目前的国际油价水平,炼油环节仍然亏损,并不能完全弥补;二是国家相关部门并没有向社会公布过对石油企业的财政补贴形成机制。另外,在涨价和补贴的政策到位以后,两大石油集团对市场供应中出现的问题,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包括经济方面的责任,虽然每次涨价通知中,国家发改委都强调:两大石油公司要保障市场供应,可局部或大范围出现“油荒”以后,很少看到追究石油部门的责任。
油价电价的调整,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政府关心、舆论关注,对于与此相关的热点话题,有关部门应积极回应,在改革开放的社会氛围中,普通人民群众有知情权,同时,也是政府工作依法行政、公开透明的具体体现。
作者:李季平 电话:13932141625 邮箱:qsdd-2008@163.com

当过工人、干部,做国地市报的记者编辑,后又在国家机关做宣传工作,毕业于新华社干部进修学院,开始专职新闻工作。邮箱:qsdd-008@tom.com QQ:45043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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