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官员道歉想到问责
在 6月20日 的报纸上,有两篇同为道歉的新闻引起了我的关注。一篇是关于韩国总统李明博的,他就韩美牛肉贸易风波再次道歉,承认最初没有充分考虑到民众意愿;另一篇则是深圳分管全市交通综治工作的副市长张思平亲历三公里被堵三小时,居然交通信号灯全部失效、现场没有一名交警执法,所以他向市民表示亲切的歉意。
不同的国度、不同的新闻主角,却有一个同样的姿态:向民众道歉。看似一个简单的表态,却有着深厚的现代政治伦理。中国民谚说,“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国家卖红薯”。而西方代议制民主的一个主要特点是基于有限政府的原则。福山在《国家构建——21世纪的国家治理和世界秩序》一书就指出,“从某种意义上说,保持政府部门对公众负责任有赖于制度设计和内部制约,但最终需要政府所服务的人民来负责监督政府的绩效,并要求政府作出有效回应”。李明博和张思平的道歉,正好是顺应民意的担责表态。
虽然近年来,在国内我们看到不少政府官员践行这样的“道歉文化”:当自己的职责未能尽到或由于其他不可控因素导致百姓生活受影响,一声“对不起”是最真诚的表达。比如今年年初南方抗击冰雪灾害时,温家宝总理在长沙火车站慰问逾万名滞留旅客时说:“你们被困在火车站,还没能提早回家,我表示深深的歉意”。 这真正体现了他作为“人民公仆”和“以人为本”的胸怀。
不过,遗憾的是,这样的“道歉文化”并未在中国官场蔚然成风。柏杨夫人张香华在大陆版《丑陋的中国人》一书的“附录”中有一篇《你这样回答吗?》,讲到美国籍的司礼义神父的一番见解:“我觉得和中国人讲理,比登天都难……他不想讲理,因为讲理会使他失去面子”。 正是可恨的面子思想,常理下的“未尽责,则歉意”成为一种难以实施的心病。然后就是打哈哈地过去。
当然了,很多官员在失职或渎职时不表现出愧意和歉意,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监督机制不完善。从这一点来说,“道歉文化”的实行仅仅是解决人的认识问题。而要他们不但致歉,还有所行动,达到“亡羊补牢未为晚”的功效显然还得有制度上的设计。比如公开接受大众的监督,强化问责制的建立,都应是好的方法。
北京 张玉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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