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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博客中国 2007-05-28 12:34:56 发表于:博客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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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绍柱

毫无疑问“禁塑令”的初衷是好的,塑料袋的环境污染有目共睹,的确应该治理,但决不是现在的治理办法。我们坚决支持环保,但我们反对“禁塑令”!抛除去“禁塑令”给无数人带来的不便不谈,我们客观地分析一下,“禁塑令”产生了“环保初衷与效果的背离”。

我们一起来看一下“禁塑令”后,塑料污染到底减少了没有?环保效果达到了没有?

一、“舍本逐末”-------“禁塑令”治理塑料污染忽视了症结

塑料袋给人们带来了方便,但其对环境的危害极大,的确应当及早治理.但治理塑料污染的关键点、着眼点在哪里?解决塑料污染的措施关键和症结在哪里?

(一)首先,要看塑料污染的主要来源。居民购物的方便袋的确是污染源之一,但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在于商品生产厂家,你注意观察一下商品约90%都是塑料包装,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塑料污染绝大多数都是取出商品和消费商品后的塑料包装.这才是塑料污染的最主要来源。商家是塑料污染的潜在源头,而消费者的消费只是一个催化剂——促使污染由隐性变成事实。所以治理塑料污染是治理商家的污染源头,而不是通过行政权力堵截、强制改变人们在消费过程中的习惯。

(二)其次,从治理手段的关键看。治理塑料污染的措施不在与“行政堵截”,而在于“行政引导”和“科技疏导”。当前治理部门应该利用行政权力引导科技企业投入资金和技术大力开发可分解塑料袋,从目前看已经有很多企业研发出了可分解塑料技术,但却没有得到商家认可和推行,原因之一便在于其成本太高。塑料污染治理的根本在于商品包装的替代产品的应用,或者是可分解塑料,或者是纸制包装。在引导民众环保习惯的同时,行政部门应该把治理污染的主要目光转到这里来。

“噪音传播过程是这样的:噪音在源头产生——噪音在空间传播——噪音到达人的耳朵产生危害效果。“禁塑令”类似于:为了减少噪音对人耳朵的危害,在空间建立无数个隔音挡板,而不是考虑如何从噪音产生源头减少噪音”。

“禁塑令”的治理方法无异于试图在社会上树立起一个个环保的挡板,为什么不倾力治理污染源头呢?

二、“明减暗不变”——“禁塑令”后塑料污染没有真正减少

“禁塑令”表面上使超市购物袋的使用大量减少,似乎是达到了环保的目的,但我们看看塑料污染是不是真正减少了呢?

(一)污染主要源——商家的塑料包装没有减少。每天被消费掉的大量商品塑料包装依然被扔入垃圾箱,塑料垃圾根本没有减少。

(二)每个家庭每天产生的塑料垃圾没有改变。中国人有着节约的习惯,先前超市里的塑料袋几乎没有直接扔掉的,绝大多数家庭都是把购物塑料袋积攒起来,每天套在垃圾桶上,装满垃圾后倒掉。这其实是最好的废物利用,所以基本上购物塑料袋在被利用后成为塑料垃圾。而“禁塑令”之后,作为装垃圾的购物塑料袋不见了。但居民每天吃、穿、住、用、行所产生的垃圾大体是一定的,所以不得不卖专用的垃圾袋,垃圾袋不是塑料吗?垃圾袋都能分解吗?综合来看,每个家庭每天扔出去的塑料袋数量和先前没有什么差别。差别便是发生了这样的改变:“购物塑料袋——装垃圾——扔掉后成为塑料垃圾”之后变成了“买专用塑料垃圾袋——扔掉后成为塑料垃圾”。媒体前几天爆出新闻,“禁塑令”后超市的垃圾袋出售量剧增,广大塑料企业纷纷转型,转向专门生产塑料垃圾袋。超市塑料袋被禁止的方法,塑料污染表面上在减少,但实质上并没有减少。

“曾经听说这样的一个小故事:在一个公交车上一直在播放敬告车内卫生的广播——‘为了车内良好清洁环境,请乘客朋友不要乱仍杂物’。车内卫生保持的很干净,这时候售票员发现车厢地上有团废纸,很是生气——‘谁这么没有素质乱仍东西!’于是售票员气愤地把纸团扔出窗外……”

“禁塑令”试图禁止使用塑料袋的做法,在效果上等于把车内的垃圾转移到了车外。垃圾的污染后果并没有改变

三、“弱势群体支付成本”——环保的成本代价到底由谁来买单?

环境保护是全体社会成员的责任,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但环境保护的资金成本代价到底主要应有谁来“买单”。纵观消费者和商家的关系看,消费者处于弱势状态。

第一,消费者为了日常生活需要不得不消费一些产品,生产出的产品商家掌握着价格的主动权,赚取了消费者大量的金钱。所以商家处于强势地位。“禁塑令”之后,一些超市又有了一个新的赚钱商品——塑料袋,一个塑料袋的成本是几分钱,转手卖给消费者2角或者3角,这是百分之几百的利润?消费者不可能时时挎着购物篮子,揣者一堆塑料袋出行吧。但一些消费是避免不了的,所以一方面无奈地被人宰割,另一方面怨声载道,愤怒不已。本来应得到支持的环保措施为什么得不到赞许和支持呢?

第二,消费者支付了金钱消费了产品,被当成了垃圾的主要生产者。事实上,垃圾的产生源头是商家企业,消费者只不过是“不得不”花钱把货架上的“准塑料垃圾”变成了垃圾。真正的罪魁祸首是商家而不是消费者,消费者是值得同情的弱势群体。治理的源头在于治理塑料生产企业和使用塑料包装的企业,而主要不是消费者。

环境保护的资金成本到底应该有谁支付,到底应该有谁来买单?

“公路上的行人和机动车之间,从产生危险的几率看,行人处于不利地位。交通法规修改后,发生车祸即使是行人违反交通规则的缘故,机动车仍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这体现了社会照顾弱势的原则”。

“禁塑令”类似于把环保风险成本,让原本是弱势的消费者来承担,这不是一种合理的做法。

还是那句话:我坚决支持环保,但我反对“禁塑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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