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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重庆商报(2008.7.2.)刊载有两大令人惊讶的消息,其一,头版图片加7版要闻:上海特大袭警案5死5伤(下午新闻报道死亡实际为6人)。内容报道北京籍无业青年为报复,7月1日闯入闸北公安分局持刀袭警。其二,27版国内新闻:6月28日贵州省瓮安县发生打砸烧事件,不法分子冲击县公安局大楼,有69名武警公安干部被打伤。
袭警和黑恶势力冲击政府机关打砸烧,应当依法严惩,法制社会不能容忍此类无法无天的事件。毫无疑问,这两起事件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坏的影响,有关方面正在调查处置,相信很快就会有结果。
关注电视,随着新闻媒体不断地后续报道,令人不禁对事件起因产生探究的兴趣。以袭警案为例,报道称,犯罪嫌疑人杨某,男,28岁,北京市人,无业。其对2007年10月因涉嫌偷盗自行车被闸北公安分局依法审查一事不满,为报复公安民警,实施行凶犯罪行为。根据报道作分析,这是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年轻人,为生计,他进行偷盗,又因为生活在单亲家庭,心理受过创伤。从他作案的动机上看,他并不针对某一特定的人,而是针对一个群体。手法上,他自制燃烧瓶、准备凶器、踩点侦察。实施中他又声东击西。而袭击中,他又放过了女警。从楼下到楼上,他连杀多人而不手软。可见,这是一个仇恨充满了整个胸臆的有理智、有头脑的人。这让人不禁联想:记得凤凰卫视文涛拍案中,曾报道过国内某市一个被城市边沿化了的年轻小贩,因为城管一再没收他赖以维持生计的烧烤车,逃没法逃,躲没法躲,最后,不惜拼命,用刀捅死城管队长的事。至此,我的看法是,在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同时,也有一个问题有待明确,或者说事件敲响了一记警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代表国家依法行政时,讲究理性、文明非常重要。将行为规范变得让人乐于接受,这是理性的讲究,至于文明则是在执法中要讲人性。人是有感情的动物。俗话说,哀莫大于心死。将人逼上绝路,后果自然就不堪设想了。在倡导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行政执法的理性、文明是安全阀,当事者不可不知,操作时不可不慎。

1972-1978年下乡.1978-1984年,在重庆某高校教务处工作.1984至今任专职教师,现职称为高级讲师.任教以来,公开发表文章四十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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