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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博客中国 2007-05-28 12:34:56 发表于:博客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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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秦”杂说

谁要刺秦?

“荆轲刺秦”似乎已经成为人们千百年来的“共识”,然而,细细推敲,就发现问题。荆轲的使命的确是刺杀秦王,但他并不是“主谋”,充其量只不过是一个雇佣的“杀手”而已。真正的主谋、刺秦若成功的直接受益人无疑是燕太子丹,因此,夸大荆轲的历史作用,将整个行动的“主将”说成是荆轲,显然有些“文不对题”。

因此,正确的说法应该是“燕丹刺秦”。

“美哉手也”——燕丹“熊的服务”

荆轲在接受燕太子丹的任务后,只待自己必定是有去无回的,因此,开始留意享乐,这也是人之常情。在宴席上,微醺的荆轲一定是看上了敬酒的美丽宫女。但中国人一直是比较含蓄的,不会直接表达自己的意思,因此荆轲只说是“美哉手也”——夸奖那位敬酒的美女之手。按常理,燕太子应该知道荆轲的心情,将整个美女先上即可——至于荆轲是欣赏手还是欣赏什么由他去选择罢了。但是那位弱智的燕太子丹却将一双鲜血淋淋的人手剁下献给荆轲——明里是表示对荆轲的极端崇敬,但实际上却因此大大地扫了荆轲的兴致。试想:面对一双温软如玉的妙手和面对一双线血淋淋的人手,谁还会有心情去欣赏?哪里还是“美哉”的手了?燕丹此举,我想一定是大大地使荆轲不痛快,更何况背后那无辜受害的美丽宫女——即使当时不死,以后也是生不如死。

如此残忍弱智的燕太子丹,幸亏“天亡其国”,否则他若掌政,不知还要为害几何!

无辜的樊於期

荆轲受命以后,自作主张地找到秦降将樊於期,打保票说自己能够刺死秦王,但必须用樊於期的人头作为晋见礼,作为一个“丧家犬”般的樊於期还能有什么办法?只有相信他,当即自刎献上了自己的人头。后来,荆轲不但辜负了燕丹,也让樊於期白白送死了。其实在整个事件中,樊於期才是最无辜的受害者:寄人篱下,任由摆布。

被误解的秦舞阳

太子丹事前准备了一把锋利的匕首,叫工匠用毒药煮炼过。谁只要被这把匕首刺出一滴血,就会立刻气绝身死。他把这把匕首送给荆轲,作为行刺的武器,又派了个年才十三岁的勇士秦舞阳,做荆轲的副手。——后来的事实证明,此举又是愚蠢的燕太子的败笔。

在进入秦宫时,荆轲捧着装了樊於期头颅的盒子,秦舞阳捧着督亢的地图,一步步走上秦国朝堂的台阶。作为随行的秦舞阳一见秦国朝堂那副威严样子,不由得害怕得发起抖来,表现实在不堪。因此,千百年来人们几乎都鄙视他。但是,认真思考一下就知道,秦舞阳并非贪生怕死之辈。在来秦国前的秦舞阳已经知道自己的使命,也确切知道自己的下场,但他还是要来,就足以说明他不是一个酒囊饭袋。

他为什么害怕?也是人之常情。他的害怕有很多种成分在内:自己是陪死的,并不是事件的主角;对荆轲的能力也不十分了解,能否完成任务他心怀忐忑。于是他自然会临阵害怕。就像现在的大型体育比赛,就拿球类比赛来说:经常会看到一场比赛到最关键的时刻,场外的教练和替补队员都替场上队员捏一把汗,有的替补队员在很多场合“吓得”都不敢看场上比赛。而场上队员却似乎根本不在乎,因为他(她)们是“主角”,不能害怕。我想,秦舞阳和荆轲也一样:一个是场上队员、一个是替补。替补的自然容易害怕。

假如历史能够重演,换个角度:让秦舞阳作“主角”,荆轲作配角,我想,害怕的就不会是秦舞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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