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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重庆到武汉:两个高架桥的不同命运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城市在不断长大,做为城市现代化组成部分的高架桥也越来越多。在人们看似平常的高架桥中,重庆和武汉的两个桥就有着不同的命运。
据《南方周末》
另据《中国新闻周刊》
重庆的高架桥在24户居民楼顶上如期建设完工并顺利通行;而武汉的高架桥因遭遇武大的质疑停建。分析两座大桥的不同命运,可以折射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生活形态中的许多共性,也是当今社会的一个缩影。
首先,重庆、武汉两个高架桥遭遇的命运不同,可有一点是共同的,即:开工建设没有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我国法律规定,大型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需要经过环境影响评价、验收,通过人口稠密的区段,还要征求居民意见,或听证等。这些程序完成以后,才能进入施工阶段。试想,如果重庆的高架桥项目,按规定履行这一程序,由哪个居民愿意居住在日夜喧嚣的高架桥下面呢?而武汉的高架桥项目,紧靠武汉大学这样的高等学府,能不对学校在教学环境方面造成影响吗?再者,进行环境评价过程中,噪音污染、扰民、居民区、学校的防护距离等,要求的非常具体、明确,类似的工程,或建在大学旁边、或建在居民楼顶,那个环评机构能通过验收呢?
其次,两个高架桥不同的命运,反映出在权力面前,弱者的利益难以得到维护。重庆的渝黔高速高架桥为什么能够在24户居民居住的楼顶上飞架而过?尽管当地有关部门可以说出多种理由,但一个基本事实是,居住在这栋楼里的24户居民,多是下岗职工、低保人员。《南方周末》报道称,这栋楼原是南岸区粮食公司职工宿舍,本属于拆迁楼,但政府补贴每平米只有600元,远低于市场房价,多数人没有能力购买新房。试想:这栋楼的住户如果不是下岗职工、低保对象,会有这样的结果吗?同样,面对高架桥的影响,武汉大学敢于说“不”,敢于提出“游行申请”,项目能够“停工”,原因在于高等学校是我国的“精英”阶层,在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方面,与重庆的下岗职工比较,有着明显的政治优势。
再次,透过重庆、武汉两座高架桥的不同命运,还反映出一些地方领导在处理政绩和民生的关系时,前者永远是第一位的。所以,在一些地方,为了政绩,在征地、拆迁、上项目等方面,不惜违法违规、或动用警力,或株连九族,多数弱者在权力面前只能就范。像武汉大学那样,敢于依法提出“游行申请”的单位或个人几乎没有。即使有,也会被地方相关部门以各种理由、各种方式阻止。最终的结果是,从县城到一线城市,我们看到宽敞的马路、长高的楼房、成片崛起的工业园区等,在一派繁华的背后,相当多因素是以牺牲失地农民、下岗工人、普通百姓合法利益而换来的。
我看着《南方周末》
作者:李季平 邮箱:qsdd-2008@163.com

当过工人、干部,做国地市报的记者编辑,后又在国家机关做宣传工作,毕业于新华社干部进修学院,开始专职新闻工作。邮箱:qsdd-008@tom.com QQ:45043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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