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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博客中国 2007-05-28 12:34:56 发表于:博客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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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友对“裸体做官”现象进行了激烈的讨论。“裸体做官”是指那些妻儿都在境外、孤身一人在国内的官员。不久前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的山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庞家钰,成了引发这一讨论的导火索―――庞的妻儿早在他大权独揽的时候,就于2002年移民加拿大了。(《新快报》7月7日)


  彻查“裸体做官”是人民群众从贪官外逃中总结出来的惨痛教训。某些贪官先暗渡陈仓,将家人和财产转移到国外,一旦有风吹草动,便迅速抽身外逃。这样随时准备逃之夭夭的官员,有几个是真正关心群众利益的?


  所以,应当把“裸体做官”的官员清查出来,同时,即使没有发现重大贪污腐败,“裸体做官”者也不适宜继续担任重要职务。他们的继续工作只具有经济上的“打工”意义,与我们党对干部政治道德上的要求相去甚远。


  因此,必须抓紧织补对“裸体做官”的监督网,不让腐败之鱼冲出网去。


  第一,建立专门的监督组织。应当看到,目前能够把全部家庭成员转到国外定居的,起码是市以上的官员和国企领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监督这部分干部显然是省以上和中央的纪检检查部门。要在这些监督部门设立专门的监督组织,负责调查、监督“裸体做官”者,了解他们的基本情况和平时动态,并在任用干部时纳入考虑。


  第二,对“裸体做官”者实行公开监督。应该根据官员服务的范围,向辖区人民公开“裸体做官”者的具体情况,让人民群众公开监督。并将名单抄送银行和海关,以控制其资金财产向国外转移,防止其突然离境。虽然从目前看,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尚未实行是控制官员财产的瓶颈因素,但对“裸体做官”者从严限制其资金财产外流是可以先行的。


  那么,谁来实施对“裸体做官”的监督?可以预料,反对这一决定的首先就是已经或准备“裸体做官”的官员们,就和许多资产巨大而又来源不明的官员必然反对财产申报制度一样。这就需要中央监察机关顺应民意,痛下决心征求老百姓的意见,而不要征求官员的意见,尤其不要听“裸体做官”者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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