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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博客中国 2007-05-28 12:34:56 发表于:博客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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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政府在审批福利企业时要求企业承诺,自愿将按国家政策退还福利企业增值税的25%捐给县财政。从2002年至今,砚山县收取了几千万元的捐赠款,但这些钱用在何处,县政府从未告知企业(7月8日新华社“新华视点”)。



自愿是捐赠的基本原则,砚山县政府迫使企业签订“书面承诺”本身就说明它们认为那些企业不会自觉自愿地捐款。政府是由纳税人供养并为纳税人服务的组织,公共财政应该主要来自税收,另外还有一些罚没等非税收入,世界上绝没有靠募捐维持运转的政府。《慈善法》也规定,政府财政部门也不能成为接受捐赠的主体。砚山县称捐款除了用于建设企业周边的道路外还用于扶贫,果真如此吗?预算内及预算外收入,都在常规的监管范围之内,在这些收入上“做文章”难度比较大,而“强捐”的钱根本不是合法的进项,当然不在常规的监管范围之内。砚山县称有审计部门负责审计资金用途,此“审计部门”肯定是本县的,谁会主动去找外部监督?冒着风险把钱“逼”来,然后又用到别人身上,这显然也不合逻辑。



对于欠发达地区的一个县来说,几千万元不是一个小数目,更何况,这是一个关系政府是否“依法行政”的大问题。因此,上级有关部门不仅要查清捐款是否“自愿”的真相,更要查清这几千万元到底用到了何处。如果这些钱都用到了正道上便罢,可要是这些钱的使用确实存在违规违法问题,笔者希望砚山县的领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立即引咎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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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大林,男,1968年8月18日生,1991年毕业于武汉大学。现供职于河南《东方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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