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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博客中国 2007-05-28 12:34:56 发表于:博客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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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最富有的阶层并不是排行榜上那些炫富的老板或者明星,真正的有钱人是大大小小的官员,老板明星们的钱都在阳光下,特别是老板们都依附于银行巨额贷款或者资产估值,而官员们的钱都在暗中,且只进不出,随随便便一个处级官员,家里藏着千万现金的大有人在,而且他们吃喝玩乐都不用自已掏一分钱,据说这些年移居西方民主国家的100多万移民中,官员家属或子女占了90%以上。

官员拥有的黑色财产或灰色财产在中国是个最大的谜,老百姓很好奇总想搞清楚却总是搞不清楚。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但在一项关于“公众最希望政府公开的信息是什么”的调查中,有77.5%的人选择了“官员财产情况”。 (5月12日《中国青年报》)

为什么近八成人最希望政府公开官员财产情况?公众满以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后,官员财产能够公开,其实通篇《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没有任何关于官员财产公开的相应条款。富人和名人的财产可以公开,为何官员的财产却成为秘密?

无论民间还是学界,要求公开官员财产的呼声一直很高。今年两会期间,一项网上调查显示,对于当前反腐倡廉工作,90.1%的人认为有必要实行领导干部财产公示制度。两会前夕,国家统计局原局长李成瑞、化学工业部原部长秦仲达等50名退休官员、学者及各界人士,还呼吁尽快制定《县处级以上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公布法》,可惜,这样的呼声没人理会。

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被称为“阳光法案”,在许多国家不仅被证实为行之有效而且已经走向成熟完善。在韩国,官员财产必须定期公开。韩国新总统今年上任时,韩国政府就公布了一份报告,包括总统李明博在内的103名政府高级官员平均资产达到22.8亿韩元(约合230万美元)

而号称改革开放30年的经济强国却一直不敢建立相关的制度。早在《公务员法》(草案)审议之际,就有识之士纷纷建言,比如,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就表示,《公务员法》(草案)应规定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以利于实现该法促进廉政的立法目的。但让人大失所望的是,《公务员法》根本没有涉及官员财产公布制度。

今年公布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也同样如此。一个最好的例证就是,上海市纪委、组织部、监察委、财政局、人事局、审计局六部门联合颁布了《上海市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实施方案》的文件,这一爆炸性新闻传出后,舆论哗然,令人蹊跷和不解的是,当记者欲采访时,上海市人事局一官员称,规范方案隶属公务员内部事务,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披露的范畴。如果连公务员薪酬规范都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畴,遑论官员财产公开了。

1987年11月17日,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的王汉斌,在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指出:“ 一些国家规定公务员应当申报财产收入,我国对国家工作人员是否建立申报财产制度问题,需在其他有关法律中研究解决。”一晃20多年过去了,问题还是没有着落,这就不能不令人深思了。

既然全民都很关注也最希望公开官员财产情况,声称执政为民的政府为何又迟迟不愿推出这样的阳光法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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