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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2日,北京市工商局规定,从8月1日起电子商务经营者必须在网上公开企业注册真实信息。7月8日,北京市工商局对外表示:“北京工商目前已初步具备搜查网上无照黑店的技术,将发现一起、关闭一起”。而据了解,通过身份验证的电子商务平台和企业必须在名索网站(www.mingsuo.com)申请验证,需要每年交纳500元的验证费用。
对于这个北京市的地方性的网店新规,甫一公布,真可谓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在网上争议非常大也非常激烈,但还是赞成者少而反对者众。我们知道,国家或地方政府针对某个事项出台一项新的具体措施,必须是有利于整个行业的发展,必须是对绝多大数市场主体有利,而不是相反。但是,这项网店新规的出台,最后的结果必将是得不偿失的。
我们先来看看这项新规的所谓的“得”。北京市的网店新规究竟有什么好处呢?最主要的是对正在兴起的电子商务行为有所规范,另外就是据此可以更容易打击逃税避税的商家。但是这种所谓的“得”不过是理论上的罢了,因为规定的不够细致、完善,从而使得它无法实现这些功能。首先是如何界定“营利性的个人”?营利性如何界定?以交易额来确定还是以其他的标准来衡量?没有一个统一的衡量标准,若以交易额来衡量,肯定太简单、粗糙,因为价格高的商品并不意味着营利多或者说有营利,价格低的也不意味着没有营利,这个很难界定的。此其一;其二,如何界定为在北京,是以住所地为标准还是以服务器为标准呢?所以说,网店新规理论上的好处,都已经被它的技术性的弊端所抵消。
我们再来看看新规的弊端。首先,新规的不合时宜。正如资深的互联网专家吕伯望所言:“互联网之所以被称之为革命,是因为互联网深刻改变了社会生活经济生活,在这样一个大时代转变的时候,国家行政部门的管理思路、管理方针都要跟得上时代的步伐。不能说蒸汽机时代来了,你仍然停留在农耕时代的思维。汽车时代来了,你还想着城市规划是马车。”他所说的意思非常明白,互联网时代应该有互联网时代的管理思路和模式,而不能以传统的管理方式来管理互联网时代出现的新鲜事物,这完全是一种管理模式的倒退。其次,由于新规的不合时宜,最终扼杀了刚刚兴起的电子商务的发展。因为新规的出台,必然使得大部分的个人商家放弃网上开店,这必将大大地影响电子商务的活跃度和交易量。再次,每年交纳500元的验证费用对于绝大多数个人商家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因为有很多失业者靠着网上经营的微薄收入来维持生计,这无疑是对弱势群体利益的侵害。最后,名索网并非政府工商部门的官方网站,为什么要到非政府部门开设的网站进行工商登记及验证?这是被很多网民诟病的所在,很多人同时怀疑该网站的权威性及客观性,还怀疑是否存在官商勾结抢钱的情形。这些怀疑并非完全没有道理。
根据艾瑞咨询的调查显示,网购消费者超过三分之二的人觉得网购给人满意的体验,而且他们都要向自己的亲朋好友推荐网购。而且,超过八成的个人商家都是守法经营、诚实经营者,这充分说明网店新规出台的基础不存在。网店新规主要是为了整顿电子商务市场,尤其是个人商家,但是,为了整顿非常微不足道的百分之十左右的个人商家而出台的新规却也将八成多的守法经营扼杀掉,这是在扼杀整个产业的发展,无疑是得不偿失的。
笔者这样说,并不是说这些百分之十的不法经营者不应该得到整顿和惩罚,而是说应该以其他更合适的方式方法进行整顿,比如,让电子商务网站的注册信息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信息进行有效对接,从而进行交易跟踪,这完全是现有条件下就能进行的有效管理,也不必大动干戈地让每个商家到指定网站进行验证,既不劳民伤财,问题还得到了妥善的处理,也让网民们所怀疑的“官商勾结抢钱”的说法不攻自破了。

IT评论爱好者和文学爱好者,对法律、文学、哲学、制度经济学兴趣颇浓,喜欢独立思考,已取得司法资格证(即律师资格证)。曾先后在eNet硅谷动力、天极网、移动信息、中国消费者、法律思想网、东方时评等杂志和媒体上发表上百篇各种评论性文章。做个吃喝嫖赌的僧人一直是我没有实现的理想!qq:24348073和56828394,e-mail:jianghu_88@126.com,手机号码:13559837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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