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孝顶:灾后重建,不应忽视法治
在博客中国博客茶馆汶川地震灾后重建研讨会上的发言精选
刚才听了各位专家、学者的发言,很受启发。作为法律界人士,作为一个曾经的职业军人,我对这次灾后重建工作谈一下自己的看法。限于时间关系,我主要谈三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我对这次灾难的几点感受。作为一名曾经的职业军人,我首先向参与救灾的战友表示敬意,他们在灾难面前所表现的战斗精神和战斗力一直温暖着国人;其二,我国政府在灾难面前的应急能力、反应速度、救援力度、动员能力都得到全世界人民的敬重,也为灾区群众克服灾难送上了非常及时的精神抚慰力量。回顾历史,我们不得不为这次中国历史上救援最为及时、救援范围最为广泛政府主导救援深表感谢。
但现在还不是总结胜利经验的时候,而且我也认为灾难救援远未结束,面对现在已经确定的六万死难者、数十万伤者、数百万流离失所者,我们也不应该奢谈抗震胜利。相反,为了死去的亡灵、为了现存的伤害,对于他们在灾难中如何重建,我们还有更多的工作要做,还要更长的路要走。因此必要的反省,即使是最成功的救援工作,我们也应保持一个反省的姿态!当然,必须明确!反省的目的,不是攻击救援工作人员,而是为了尽可能地避免灾难、尽可能地减少灾难所带来的损失。
反省之一,我们的应急方案尚有不完善之处。尽管总理在震灾后四个小时就抵达灾区一线,但是我们的军队两天后才到达汶川一线。两天,作为一个职业军人的眼光来看,这是一个很可怕的数字。再说媒体的反应速度,我们的中央电视台,在震后立即进行了及时报道,但是我们的四川卫视等媒体反应速度却很慢,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体现了四川卫视台对生命的漠视?!当然我所说的这些情况,已经被党和政府及时解决了,后来,举国哀悼三日、圣火暂停传递三日、全国各大媒体全程直播等一系列重大举措已经纠正了媒体反应不及时的问题。
反省之二,我们的城市建设规划、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尚存严重的隐患。谈到城市规划,我感受更为深刻。4月份,我同我的老师王才亮律师受邀参加北京市东城区人大常委会、东城区政府组织的关于违章建筑及历史文化名城的学术研讨会。在研讨会,全国著名的城市规划专家也一直在呼吁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人性化、前瞻性!可以说这次灾难也突出彰显了规划的很多问题,就像刚才很多专家也提到了,一些不良的开发商在利益驱动下造成了规划的极大的随意性。规划问题是一个极其严肃的重大问题,我们再也不能重走错了再改、小错小改、大错大改,死难者的鲜血应该能让我们的城市建设规划部门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在现有科学技术条件下,将规划做得更科学、更合理、更人性化!关于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媒体已经进行了深入广泛的报道!自朱总理提出“豆腐渣工程”概念以来,我们在立法、司法方面进行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了严密的保护。现在的问题是,如何让这些对民族、对国民、对历史负责的立法文献严格贯彻执行,还是一个问题!有人提出,每一个重大建筑面前都要立一个石碑,把建筑企业、开发商的名字刻上去,让他们永久地接受监督。我觉得这外建议完全可以在立法上进行强制性规定!
第二个问题,在灾难面前如何保持法治的稳定性。多灾多难的中华民族,在2008年尤为不安宁。雪灾、车祸、独藏、震灾无不牵动着所有国人的心!在灾难面前,救援的效率显得更为重要,效率与公正往往不可兼得,感情与理性往往相互悖离,如何保持两者的平衡,对今天、对死难者、对历史、对明天都是一个非常重大的问题!法治,是中国近代化以来取得最重大的进步,在任何时候保持法治的稳定性都是一个对民族极其重要的战略问题。我们听到,在灾难发难以后,很多关于按揭房屋贷款要不要偿还问题上的热烈讨论。暂且抛开对死难者、幸存者的情感,我们需要的是对法律问题的理性探讨。合同法,是典型的私法,其最基本的价值是意思自治,在平等主体意思自治情况下的合同约定应当得到信守、应该得到尊重!我们认为,地震是典型的不可抗力,在震灾这种不可抗力面前,如果合同目的目的没有实现,则该合同符合法定解除要件。比如说合同约定的房屋尚未交付,则买房人可以不再履行付款义务;如果已经交付使用的房屋在震灾中完全灭失,则购房人可以不可抗力为由免除不履行的违约责任,但主张解除合同,则没有法律依据。这样的结论,也许很多人在感情上难以接受!我们必须要说,除非有新的法律出台,对此问题作出新的但又符合法理的法律规定,我们有必要呼吁全社会尊重法律的稳定性。但同时,我们应该也完全能够以更多的合法途径去赈济灾民,比如说保险、比如说政府应急基金、比如说社会各种捐助等等。但我们说,科学、合理地利用各种合法途径去赈灾,但破坏法律的稳定性的方法绝对不是好方法!
以上是以合同法为例,讨论了灾难面前乃至灾后重工作中保持法律稳定性必须面对的效率与公正、感情与理性的冲突问题。
第三个问题,灾后重建应该避免的几种不良倾向!鉴于时间关系,我就不再过多展开论述了,但至少有三个方面值得我们高度重视:
其一,一定要避免救亡压倒启蒙的思想倾向。救亡面前,万众一心、众志志城!灾难面前我们民族精神高度统一已经赢得了并将持续赢得世界人民的敬重。但是救亡与启蒙这一问题,就像李泽厚先生提出这一问题时所忧思的那样,五四以来,救亡与启蒙我们始终没有解决好,也许李泽厚先生总结的“救亡压倒启蒙”过于悲观了,但至少可以给我深刻警醒!
其二,一定要避免感情蒙蔽理性的思想倾向。灾难面前,所有认识与不认识的、所有左的或右的、所有男人与女人、他们的感情是一样的,这种感情是人类最高尚的感情!敬老法祖的传统文化理念仍然深深地印入我们的灵魂之中,在强大的道德感支配下,我们的感情往往又易于形成理性的墓地!
其三,一定要避免效率压倒公正的思想倾向。灾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党中央在第一时间就提出的口号彰显了对生命的尊重和以人为本的理性辉光!我们不能忘记,高效的救援工作曾经挽救了多少生灵,面对生命,我们已经做到了我们生者所应该去做的努力。但是救援工作,绝非一时一地,我们中华民族还要在新的更高的起点上谋求发展,我们还要让我们的公民充分享有发展的成果!我们所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每个人都能实现“言论自由、信仰自由、不虞困乏、免于恐惧”四大自由!我们坚信,马克思本人毕生追求的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是整个社会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基础和前提,而不是相反!我们必须重视效率,但绝不能忽视公正,更不能以不代表公共利益的效率与压制公正!
以上几点忧思,是作为一个百无一用的书生,对于灾后重建工作的若干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