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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小韦 ——博客中国主编 Email:bokee#vip.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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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晓霞 |
一党执政的现代政治民主路径(八) |
2008-03-11 |
| 行政权行使的特点决定了不能对它的行为过程再进行分解,但“制衡”是必须的。对行政权行使的制衡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行政权和立法权分开后,立法权对行政权的制衡,即行政权的行使必须在立法权规定的范围之内;二是中央将一部分权力分给地方,地方行政权和中央行政权之间的相互制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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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晓霞 |
现代政治民主的路径(七) |
2008-03-11 |
| 尽管多党制不能起到制衡国家权力的作用,但它另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即在野党对执政党的监督。这种监督虽然是外在的,但却是全面的、细致的和快捷的,因为只有尽可能找出执政党的问题,在野党才有可能在下次竞选中打败对手。这样的监督间接的制约了执政党滥用国家权力,而这个作用是一党执政所没有的,也是一党执政和多党执政相比,存在的唯一的缺陷,但这个缺陷不是致命,是可以弥补的,方法在下一个部分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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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晓霞 |
论三权分立和一党执政(六) |
2007-09-08 |
| “政党”或者“党”这个词在人类历史上是否会必然产生我们大概无法说清,但产生政党的原因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出现应该是必然的,因为那些拥有财产和没有财产的人总在社会中形成截然不同的利益。马克斯.韦伯认为:“党派应该叫做建立在(形式上)自由招募党员基础之上的社会化,其目的是通过这种办法,在一个团体内部给它们的领导人以及积极的参加者谋求(实现事务的机会,或达到个人受惠,或者二者兼而有之的思想的或物质的)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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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晓霞 |
论三权分立和一党执政(一) |
2007-08-04 |
| 在我们的历史书中,1640年开始的英国革命被描述成“资产阶级革命”,但问题是在革命过程中反对国王和支持国王的两大阵营里,双方阵营最明显的界限是宗教信仰,双方阵营中,人员的阶级成分基本相同,至今无人能指出谁是“资产阶级”,那么,“资产阶级革命”又如何存在呢?[7] 因而,我们许多学者认为“三权分立制是17、18世纪欧美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确立的”这样一种论说也就成为一种主观臆断。从1640年革命开始到光荣革命结束,英国革命解决的最重要的问题就是通过确立议会的权力(立法权)对国王的专制进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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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晓霞 |
论三权分立和一党执政(二) |
2007-08-05 |
| 孟德斯鸠关于权力分立和制衡的设计是科学的、有效的,但遗憾的是,他没有说明分权和产生制衡的原理,故导致几乎所有中西方的学者至今都认为“三权分立”是一种“政治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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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晓霞 |
论三权分立和一党执政(三) |
2007-08-06 |
| 法律意义上的程序是一种规则,至于这种规则是基于法律、基于习惯,还是基于双方约定,并不影响对法律程序的理解,要紧的是这种规范应当是被他们双方或者是被包括他们双方在内的社会群体所认可的。此外,法律意义上的程序是行为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关键在于它是双方互相对应的权利义务,一方的权利是对方的义务,而对方的权利又是这一方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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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晓霞 |
论三权分立和一党执政(四) |
2007-08-07 |
| 司法权作为裁判权独立于行政权和立法权,但高于行政权和立法权。它通过对行政权和立法权是否违宪的审查而间接的对行政权和立法权起到制衡作用。如果一个国家只有立法机构,行政机构,行政权和立法权之间是相互制衡的,但是没有一个独立的司法系统,即独立的司法权,这个社会的秩序必然是不稳定的,因为,当立法与行政权产生冲突时,矛盾无法解决。而一个独立的司法权的存在能够保证冲突的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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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晓霞 |
论三权分立和一党执政(五) |
2007-08-11 |
| “三权分立”这个词,是人类自己对社会生活中利用一种程序规则来防止权力滥用这种现象的描述。当一个国家在设计其组织、管理社会的制度(我们称其为政治制度)时,采用了“三权分立”这一程序规则,该国家的政治制度表现出来的形态就是“三权分立”的。决定这个国家是否使用“三权分立”规则的唯一条件就是制度设计者即掌握国家管理权力的人,是否打算真正防止(自己)滥用权力,通过权力获得既得利益。简单说,“三权分立”规则只是一种防止权力滥用的“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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